见“科布多”(1674页)。
见“长狄”(363页)。
苗疆石刻。清同治十三年(1874)六月初八,由苗疆十八股联合刻立。位于贵州省雷山县达地乡三里处。碑高1.5米。全文为咸同年间苗民起义后官府所出之安民告示。文中承认地方官吏、土司衙门、营汛弁兵、地方绅团
卫拉特蒙古和硕部台吉。博尔济吉特氏。※固始汗兄※昆都伦乌巴什孙,迈玛达赖乌巴什子。康熙(1662—1722)初年,游牧于乌拉尔河流域。后徙牧准噶尔地区,与噶尔丹联合反对楚琥尔乌巴什和鄂齐尔图汗。因任意
?—1859清朝大臣。蒙古族文人。蒙古正黄旗人。额哲忒氏。字雨田。嘉庆二十四年(1819)举人。充实录馆誊录。道光四年(1824),书成,议叙知县。十年(1830),选甘肃陕西县知县。十五年(1835
书名。波斯史家阿老丁·阿塔蔑力克·志费尼(Ala’ u‘d-Din‘Ata—Malik-i-Juwayni)著。作者在蒙古汗国服官近40年,曾任蒙古镇守呼罗珊大臣阿儿浑秘书和报达长官。三次入朝哈剌和林
见“尼其滚娘娘”(666页)。
1089—1137金宗室、开国功臣。本名粘没喝,汉语讹为粘罕(汉)。小名鸟家奴,后改名宗维。女真族。完颜氏。国相※完颜撒改长子。年17,以勇称军中。早年参与拥立阿骨打及对辽战争。从太祖阿骨打为右军,大
见“台湾城”(649页)。
见“艾答卫”(43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