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溪等处长官司
土司名。位于贵州东北部。境内有汉、苗、土家、瑶等民族散居。唐属充州。宋属沅州。元置提溪等处长官司,治所在今贵州江口县西。属思州安抚司。明洪武(1368—1398)初,改为提溪长官司,治所在江口县西,属思南宣慰司。永乐十二年(1414),属铜仁府。清废。
土司名。位于贵州东北部。境内有汉、苗、土家、瑶等民族散居。唐属充州。宋属沅州。元置提溪等处长官司,治所在今贵州江口县西。属思州安抚司。明洪武(1368—1398)初,改为提溪长官司,治所在江口县西,属思南宣慰司。永乐十二年(1414),属铜仁府。清废。
见“玛木特·额敏”(954页)。
契丹族祭俗。皇帝即位时,择地安置征伐所俘人口、臣下进献人口和犯罪所籍没的人户等,建州县、设官署以治其事。及帝崩,所置人户、府库等,在穹庐中置小毡殿,供奉帝后金像。遇节辰、忌日、朔望日,皆致祭于穹庐前。
参见“安达”(902页)。
明代蒙古翻译家。亦名巴彦巴格什。兼通印、藏、蒙三种语文。万历六年(1578),在青海※仰华寺大法会上,为第三世达赖喇嘛索南嘉措和※俺答汗作蒙藏语翻译。因译佛经及担任通事有功,在法会上被达赖喇嘛封为“阿
南北朝时期柔然的军职。北魏以军、幢为军事编制,柔然可汗社仑效法魏制,于北魏天兴五年(402)建立军、幢制度,“千人为军,军置将一人,百人为幢,幢置帅一人”。军将听命于可汗,幢帅由军将率领,并配有严格的
中国古代内地政权对北方少数民族采取的和平政策。初见于春秋。春秋时期,晋、秦、齐、楚等大国互相争霸,并不断与北方戎、狄等民族发生激烈冲突,矛盾纵横交错,相互制约。晋悼公四年(前569),山戎(《逸周书》
?—1660明末清初湖广保靖司土官。土家族。保靖(治今湖南保靖县)宣慰使※彭象乾长子。明天启七年(1627),袭宣慰使职。崇祯十六年(1643),率土兵3千攻张献忠起义军,特赐蟒玉正一品服色、左军都督
民国时期广西凌乐县政府对当地瑶等民族一种敲榨性剥削。当地县府掌握一部分“官田”,若要租种,首先携带鸡、酒等礼物去县衙申请租种,主管人同意后给划出一块土地,按播种籽面积先收取若干银元(1斤种籽面积,收取
藏语音译,意为“章饰”、“告身”。是吐蕃用以区别其官员等级的标志。其官员之“爵位则以宝珠、大瑟瑟、小瑟瑟、大银、小银、大䃋石、小䃋石、大铜、小铜等为告身,以别高下。”又谓:
?—328十六国时期后赵将领。又名石瞻,字弘武。魏郡内黄(今河南内黄县西北)人。本姓冉,名良,年12,为后赵石勒军所获,被石虎收为养子,遂改姓石。以骁猛著称,历封左积射将军、西华侯。晋太宁二年(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