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物婚
卫拉特蒙古和硕特部旧婚俗之一。主要流行于阿拉善等地。倘女子未婚而生育,后又不再出嫁,须通过拜火(灶)形式,指烧火棍、蒙古刀、火镰、或鼻烟壶之类物品(必须是现存男子的物品)为丈夫,并束起媳妇发式。自是,便可继续生儿育女,并使所生子女不受歧视。所生儿女俗称为“宝特沁”,意为“草墩子的儿女”。
卫拉特蒙古和硕特部旧婚俗之一。主要流行于阿拉善等地。倘女子未婚而生育,后又不再出嫁,须通过拜火(灶)形式,指烧火棍、蒙古刀、火镰、或鼻烟壶之类物品(必须是现存男子的物品)为丈夫,并束起媳妇发式。自是,便可继续生儿育女,并使所生子女不受歧视。所生儿女俗称为“宝特沁”,意为“草墩子的儿女”。
萨满教神祗之一。鄂伦春语音译。亦作“恩古包”。流行于今内蒙古、黑龙江省鄂伦春族地区。是一组合神,包括阿鲁狄达力(雷神)、毛鲁开依达力(旋风神)、根球鲁阿狄尔(风神)。传说若触犯此3神,会得不同的病:凡
545—612北周、隋大臣。字次武。鲜卑于氏(原为万忸于氏)。先祖代人,后迁洛阳、长安。燕国公、大左辅※于寔子。少聪敏好学,师事博士李详,习《周易》、《三礼》。初为赵王宇文招属下,历迁安固太守、御正下
?—1243蒙古国将领。别失八里(今新疆吉木萨尔北破城子)畏兀儿人,一说哈密里(今新疆哈密县)人。宋时五设托陀(托陀,意“国老”,其国主所赐号)之子。人以其好扬人善,称之曰“扬公”。初随畏兀儿亦都护※
?—1860清朝大臣。蒙古正红旗人。乌齐格里氏。文华殿大学士倭仁子。道光三十年(1850),由贡生分发河南,以知县用。咸丰三年(1853),以守城出力,由巡抚陆应谷奏保,赏知县衔。四年,以直隶州知州在
元代诗人。又作别罗沙,字彦成。回回人。别失八里(今新疆吉木萨尔北破城子)人。占思丁之子。后居龙兴路(今江西南昌市)。元统元年(1333)中进士,授河南光州(今河南潢川县)达鲁花赤,迁吉安路(治今江西吉
清代撒拉族地区名。与※撒拉内八工相对而言,清乾隆以来,指分布黄河以北的化隆(治今青海尖扎县北)撒拉族地区。详见“十三工”(8页)。
1810—1871中国伊斯兰教哲赫林耶第五代教主。甘肃灵州金积堡(今属宁夏吴忠市)人。回族。又名朝清,经名拖必尔停俩,道号“赛义德·束海达依”(殉道者的领袖)。出身于宗教世家。
?—1032宋代邈川(今青海乐都)吐蕃大首领。早年与宗哥(今青海平安驿)首领李立遵赴河州(今甘肃临夏)共迎吐蕃赞普后人唃厮啰至廓州(今青海化隆县群科),尊立为赞普。后与李立遵等河湟吐蕃首领屡遣使入贡宋
?—1045西夏皇子,党项羌族,本姓拓跋氏,景宗李元昊子。母咩米氏。与母均失宠,避居夏州王庭镇。年长,图谋聚众为乱,其党羽卧香乞告密,被元昊捉获,后沉河溺死,其母赐死。
见“满达拉图”(239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