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坝
见“里”(1080页)。
见“里”(1080页)。
即“都蓝可汗”(1817页)。
参见“方块壮字”(390页)。
见“阿兴喇嘛”(1222页)。
鄂伦春语音译,意为冰雪融化的季节,即春天。鄂伦春族旧无历法,在长期狩猎和生活实践中,以物候循环为依据,摸索出一套计算一年四季变化的知识,据之来安排狩猎生产。虽与我国通行农历不完全相同,但适合其狩猎生产
参见“老龙票”(687页)。
见“火臣别吉”(394页)。
官名。职位仅次于宣慰使,在少数民族地区授任土官,在宣慰使缺员时,则承担宣慰司的全部事务,起宣慰使作用。元代秩从三品,明代正四品。参见“宣慰使”(1747页)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名。又译克哷克雅克伯克。维吾尔语。职司管理商业贸易,并征收其赋税。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为五品。光绪十三年(1887)废。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
渤海王国置。又作丸都县城(丸与桓音近异译)。为西京鸭渌府桓州附郭县。县治故址皆认为在今吉林省集安县境,具体所指稍有不同,一说在集安镇,或说在西通沟。史称渤海著名物产之一“九都之李”(九为“丸”字之误)
古政区名,相当于县。氐族聚居区。西汉置,属天水郡(治今甘肃通渭县西)。为※十三氐道之一。治所在今甘肃秦安县东北陇城镇。东汉改为略阳县,属汉阳郡。晋属略阳郡(治今甘肃秦安县东南)。战国时此地为白马氐之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