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比
壮族传统球类运动之一。亦称“打棍”。流行于广西壮族地区。参加者数人至十数人不等。秋收后在田间或广场上举行。事先准备一个乒乓球大小的硬质木球和一根长约30厘米、宽约3厘米,厚约1厘米的扁平木棒,与一块高30厘米、宽20厘米、厚5厘米的扁平石块。人多可分组比赛,人少则实行单人循环赛。比赛规则及作法,因地略异。一般为:比赛开始时,依运动员号码按次序轮流上场,先将木棒摆在竖立的石板上,用右手把球高高抛起,待小球落到双眼水平时,用木棒的平面狠击小球,使之飞向广场,飞得越远越好;小球停止滚动处为距离点,由对方派一人拾球,就地描准石板掷回;如小球掷不到石板,或由石板的一侧飞过去,待小球停止滚动,即用击球的木棒,丈量从落地点到石板边缘的长度,如距离为10尺,即得10分;是时,上场运动员可将木棒的半截置于一个约10厘米深的地槽上,另半截着地,将小球放在着地木板的上端,用脚猛踏另一端,使小球高高抛起,然后迅速拿起木棒击球,再由距离点丈量,如得30尺,即可10+30得40分,并取得连续“打比”的权利,如第二次“打比”又得40分,即算80分,如此累胜累加分。但如果第一次击球就没击中,算得0分,并失去继续击球的权利;如虽然击中球,球也飞得较远,但对方从距离点掷球回来,击中石板,也算得0分,并失去继续击球的权利;如脚踏击球失误,前得10分有效,但失去连续“打比”的权利。循环轮流完一遍后,以分数高低排名次。这种体育比赛,可锻炼青少年的臂力和眼力,为壮族民间所广泛喜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