怕剌
见“普剌”(2289页)。
见“普剌”(2289页)。
契丹语,一地方单位名称。为※宫卫制(斡鲁朵)下一※抹里(相当于“乡”,或“乡”下一级单位)名。属辽太宗※永兴宫。
骆越人耕作的稻田称谓。古时居于交趾一带的骆越人利用江河潮水的涨落而垦种之稻田,据《水经注》引《交州外域记》云:“交趾昔未有郡县之时,土地有骆田,其田从潮水上下,民垦食其田”。
满族早在氏族社会时期,已以血缘关系为纽带形成姓,即哈拉(hala)。《皇朝通志·氏族略》和《八旗满洲氏族通谱》中记载的满族姓氏646个,谱外姓33个,合为679姓。从这些姓氏中,可看出满族与金代女真人
清代满族新婚妇女所着的一种服饰。因在褂上缀以8个刺绣或缂丝的彩团,故名。
见“妫水”(1261页)。
见“甘南事变”(483页)。
元明哈尼族土司。旧为七溪、溪处甸部。元初归附后,合思他(陀)、伴溪、七溪三部立斡泥路。后为溪处甸副万户。明初改为长官司。据正德《云南志》卷四载,该司旧七溪、溪处甸部,本部,后头人官桂兄弟分为3部,溪处
即“主儿勤”(620页)。
见“铁骊”(1877页)。
亦称“掌爷”。嘉庆年间(1796—1820)清朝地方政府在云南省双江县拉祜族地区所设基层头人。管辖若干村寨。由当地群众推举有办事能力、威信高的人充当,报官府立案。其职责是管理所辖区内钱粮摊派及民政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