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昌县
见“应昌路”(1115页)。
见“应昌路”(1115页)。
见“元廓”(232页)。
哈萨克族部落名。又译“阿尔钦部”。奇齐克玉兹(西部哈萨克)主体部落。据传其先世即汉籍文献中的“阿兰”,或称“阿兰聊”。18世纪时,游牧于哈萨克草原西部。冬牧地在锡尔河、乌拉尔河下游及图尔盖河流域。夏牧
金初大臣。契丹族。辽末降金将领移剌留斡子。初授左奉宸。熙宗初年,充护卫、任安州刺史,累官东京副留守、尚书兵部侍郎。受命徙西北、西南两路原设堡戍迫近内地者于极边安置,与泰州、临潢边堡相接。世宗大定六年(
见“哈儿分卫”(1638页),“哈里分卫”(1639页)。
即“戈什哈”(283页)。
※西羌的一支。汉魏时与葱茈、白马羌分布于婼羌以西至葱岭间的西域南山(昆仑山)中。各有部落首领,与南道诸国相邻。《三国志·魏书·东夷传》注引《魏略·西戎传》称其为“月氏余种”。
门巴族命名风俗。门巴语音译,意为“以周日名命名”。门巴族人习惯上将人头部的七个部位赋以专名,以轮流的方法计算日期,同西历的星期相类似。如头顶称为“达娃”(星期日)、额头为“尼玛”(星期一)、眼睛为“明
古族名。参见“狄戎”(1104页)。
藏语音译。唐吐蕃军政建置,意为“千户”,隶属“五如”或“四如”之下,设东本一千户长管理。详见“部落使”(1906页)。
清末大臣。满洲镶红旗人。字星桥。初由贡生累官道员。光绪二十四年(1898),任安徽按察使,后5年,迁布政使,旋署巡抚。三十一年(1905),迁新疆巡抚。宣统二年(1910),召回京。著有《新疆奏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