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觉寺
见“五当召”(262页)。
见“五当召”(262页)。
唐代夜郎郡公、牂柯领主。牂州(今贵州余庆,瓮安一带)人。据牂柯,拥兵数万。武德三年(620),请内附,唐任命为牂柯刺史并加封夜郎郡公。贞观三年(629),与谢氏各支首领相率晋京朝贡,唐以其地分设数州,
清代满族女文人。清宗室嘎公之女,袭封男爵珠亮妻,封一品夫人。嵩山、峒山母。著有《养易斋集》。
见“那林孛罗”(931页)。
清代乌鲁木齐军事长官。乾隆二十三年(1758)自巴里坤移置,驻迪化城(今乌鲁木齐),总理乌鲁木齐提标四营及玛纳斯、吉木萨、库尔喀喇乌苏(今乌苏)、精河、巩宁城守、喀喇巴尔噶逊营、巴里坤绿营事务。下辖中
“宁贯”,景颇语,意为“野兽的腿”。解放前云南景颇族地区的山官利用政治特权对群众敲榨的一种方式。规定凡在某一山官辖区内的百姓,每当猎获到野兽和杀牲祭鬼时,必须送给山官一条后腿,表示承认受山官的管辖。所
见“可木卫”(491页)。
居于台湾山地的高山族一支。人口有43616人(1975)。分布在北起大武山,南至恒春,西达枋寮,东至大麻里以南的海岸三角地带。居住在海拔500—2000米之间山地。现今属屏东县的三地、玛家、来义、泰武
见“甫门河卫”(1048页)。
旧时西藏墨脱宗门巴族地区农奴等级之一。相当于藏区的差巴。约占全宗(相当内地县)农户的92%,是农奴阶级的主体,差和乌拉的主要承担者。领种一定数量的差地,享有对村社公有土地※基萨的使用权。人身依附领主。
契丹族风俗。妇女于立春之日作春书,以青缯为帜,刻龙、象、或蟾蜍以衔之,帜上书“宜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