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仓租地
清代内蒙古札萨克旁系将其私地租与汉人耕种的土地。也称内仓租地。相对于大仓租地而言。大仓租地设仓长,专门办理出租事项。小仓租地不设仓长,仅由协同管理人员与承租人缔结契约,承租人按约耕种、纳租。参见“大仓租地”。(151页)。
清代内蒙古札萨克旁系将其私地租与汉人耕种的土地。也称内仓租地。相对于大仓租地而言。大仓租地设仓长,专门办理出租事项。小仓租地不设仓长,仅由协同管理人员与承租人缔结契约,承租人按约耕种、纳租。参见“大仓租地”。(151页)。
辽太祖子耶律倍封号。倍于神册元年(916)被立为太子,天赞五年(926)从征渤海,为前锋,夜围忽汗城,渤海国主大譔降而复叛,太祖破之,立东丹国,封倍为人皇王以主之。
即“岭北等处行中书省”(1396页)。
见“花剌子模”(999页)。
十六国时期西秦将领、出连部首领。见“出连”(567页)。
约在唐代吐蕃由原始氏族社会向阶级社会过渡期间形成,初为父系,以所谓“父民六族”为最早。随着父系权力的加强与发展,氏族制的确立和巩固,逐渐形成强大的世袭性的家族及家族名称,子孙承袭,以家族名称冠于姓名之
见“浩海达裕”(1934页)。
清朝将领。直隶河间(今河北献县一带)人。回族。其先出自新疆回部,回将※哈攀龙之子。乾隆十七年(1752)中武进士,授三等侍卫,任云南督标右营游击,迁东川营参将,治军严明,待人有礼,深得当地各族信任。三
碑铭。清雍正帝撰文。雍正十年(1732)立。位青海大通县祐宁寺(原称郭隆寺)。碑文记雍正元年(1723)该寺喇嘛参预青海和硕特蒙古首领罗卜藏丹津叛乱,寺庙被毁。十年(1732)清政府发帑鸠工,复修该寺
参见“布越”(462页)。
部分彝族的自称。他称山苏。原为地名,后演变为支系名。主要分布在云南省峨山、新平、元江、双柏等县。详见“彝族”(259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