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完颜吴乞买”(1164页)。
元代诸色户计之一。须缴纳税粮,承担科差。元初免当杂泛差役,成宗(1294—1307年在位)以后废除此例。其差役、词讼归行省所设之官医提举司管理。规定每户须有子弟一人入各路医学习医。
见“天复”(217页)。
先秦时期中国南方古族名。亦称“西越”。“瓯”又作“呕”,始见于《逸周书·王会解》:“伊尹正四方令,正南呕。”为分布于南方之西部越人的统称;一说为百越中的一支,与于越、闽越、南越、骆越、滇越并列,分布于
敦煌吐蕃藏文文献,见《敦煌吐蕃文献选》伯字134号卷子。全卷50行。为吐蕃末代达磨赞普的礼佛发愿文。当写于公元836—842年间。卷首载:“赞普天子乌东甸(即达磨赞普)之功德发愿”。卷尾四个汉字为“赞
见“炒花”(1502页)。
藏传佛教(喇嘛教)宁玛派之俗称。因该派僧人以红袈裟为僧装、戴红帽,故称。详见“宁玛派”(627页)。
见“妫水”(1261页)。
清代拉祜族头人在西盟地区划分的行政单位。同治十二年(1873),拉祜族政治和宗教首领一三佛祖以武力和宗教等手段控制西盟地区后,将该地区划为力索、马散、岳宋、西盟4个“角马”,委任拉祜族和汉族分别管理。
见“诺劳孜”(195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