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丰县
渤海王国置。为西京鸭渌府丰州辖县(一说为依郭县),县治故址有说在今吉林省长白山朝鲜族自治县南惠山镇附近。辽灭渤海后废。
渤海王国置。为西京鸭渌府丰州辖县(一说为依郭县),县治故址有说在今吉林省长白山朝鲜族自治县南惠山镇附近。辽灭渤海后废。
部分彝族的自称。原为地名,后演变为支系名。主要分布在云南省元江、新平、双柏、峨山等县,详见“彝族”(2594页)。
清代喀尔喀蒙古的法令汇编。亦称《喀尔喀吉鲁姆》、《喀尔喀三旗法典》。由喀尔喀王公领主分别制订于康熙四十八年(1709)至乾隆三十五年(1770)。其法律效力自诸法令颁行日起维持到1924年第八世哲布尊
见“萧兀纳”(1992页)。
清代在新疆维吾尔族地区设置的官职。根据维吾尔族原有伯克制改定。总计有30余职,分别职司维吾尔族地区的政治、经济、文化、交通等各项事务,是清朝统治阶级压迫和剥削维吾尔族人民的御用工具。其任免权主要由新疆
湖泊名。蒙古语意为“杨树湖”。位于内蒙古后套平原东部,乌拉特前旗西部,黄河北岸,形成仅百余年。纳乌加河和长济渠、民复渠等灌溉渠道尾水,南泄,在西山咀附近注入黄河。解放前湖四周土地被争相垦植,水利失修,
府名。明置。古为黎峨里。元为平月长官司。明洪武十四年(1381),置卫,十七年(1384),改为军民指挥使司,属四川。万历二十九年(1601),始置府,属贵州。治所在今贵州福泉县。领州一:黄平;县四:
见“额勒里”(2532页)。
见“甫儿河卫”(1047页)。
十六国时期汉(前赵)所设职官。见“单于左右辅”(1521页)。
书名。蒙古编年史,一作“宝罗尔·托里”。3卷。19世纪前期成书。第一卷论述佛教的世界观和印度佛教;第二卷论述汉地和西藏佛教;第三卷论述蒙古的历史。该书主张国家统一,反对厄鲁特蒙古※噶尔丹、※阿睦尔撤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