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赞
隋朝少数民族地方官员。岭南宁越郡钦州僚人(壮族先民)。隋朝钦州刺史※宁猛力次子。开皇十四年(594),入朝,授大都督。仁寿二年(602),加赐仪同三司。卒于任上,葬钦州石狗坪。
隋朝少数民族地方官员。岭南宁越郡钦州僚人(壮族先民)。隋朝钦州刺史※宁猛力次子。开皇十四年(594),入朝,授大都督。仁寿二年(602),加赐仪同三司。卒于任上,葬钦州石狗坪。
?—1495明代四川马湖府土官。彝族。土知府安洪子。成化六年(1470)六月,袭马湖府(治所在今四川屏山县)土官知府。在职期间,对治下夷民残酷暴戾,计口赋钱,岁入银万计,肆意淫乱土民女子,用妖僧百足魇
稽查驿站驰送报匣收发时刻的凭单。清朝平定金川,军务紧要,沿途驿站递送事件缓急无定,为专责成,乾隆十三年(1748)规定,于驿站处填写报匣若干、封套若干,将接发时间,逐一注明,逐站填注递送,沿途由京派大
黎语,老人的意思。原是黎族地区对办事公道和受人尊敬的老人的称谓,村中偶有纠纷,多由他们出面调解。随着近现代黎族地区的阶级分化,逐渐演变为对有权有势的头人的称呼。如清末的总管、哨官;国民党时期的团董、乡
见“小云石脱忽怜” (152页)。
北魏高宗文成帝拓跋濬年号。454—455年,凡2年。
书名。元郑介夫撰。成宗大德(1297—1307)年中,作者宿卫禁中时上奏的策文。1纲20余目。所论涉及投下、怯薛、驱口、匠户、僧道、钞法、盐法、定律、给俸、户计、军站、田制等事,反映了各方面的一些实况
参见“俄惹”(1684页)。
见“项崇周”(1569页)。
1515—1568明代云南丽江土官。原名阿公阿目,字守贵,号端峰。纳西族。丽江知府※木公长子。嘉靖三十四年(1555),袭父职。武勇有谋,曾奉明命多次用兵金沙江北部和澜沧江地区,与吐蕃争夺领地,建寨戍
珞巴族义都部落习俗。流行于西藏自治区察隅地方。旧时收买勇士杀死仇敌是复仇的办法之一。收买的对象,一般为外氏族人,这样对方失去警惕,可以比较容易接近仇敌。收买勇士的价格较昂,一般要20头牛左右。代价讲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