奶妈田
明清时壮族、布依族地区土司统治区域的田地名称之一。流行于桂西及黔西南罗甸、望谟、安龙、贞丰等地。由土官授与其境内土民耕作。耕者只有使用权,而无所有权,不得转让典卖。耕土期间,收获归耕者所有,不需缴纳公粮,但需为土官家婴儿喂奶,故名。一旦不服此劳役,土官即将田地收回。
明清时壮族、布依族地区土司统治区域的田地名称之一。流行于桂西及黔西南罗甸、望谟、安龙、贞丰等地。由土官授与其境内土民耕作。耕者只有使用权,而无所有权,不得转让典卖。耕土期间,收获归耕者所有,不需缴纳公粮,但需为土官家婴儿喂奶,故名。一旦不服此劳役,土官即将田地收回。
1633—1687清朝大臣。满洲正白旗人。佟佳氏。顺治九年(1652)翻译进士,分内院学习。十三年(1656),授国史院侍读。康熙三年(1664),迁宏文院侍读学士。九年(1670),定内阁翰林院官制
明代藏区部落名。史载其族居牧塞内,湟水以北,西去西宁卫50里之多巴古城西纳川一带,即今青海西宁市湟中县西纳川拦隆口乡一带。为青海藏族中有影响的古老部落之一,最晚在北宋时已见史册。洪武十三年(1380)
清官署名。理藩院下属机构。顺治十八年(1661)设立。职掌外藩各部刑罚之事。通例,蒙古人等犯罪,首先罚缴牲畜,牲畜不足者鞭笞。审办各项案件,由所属札萨克听断,札萨克不能决断者,报盟长听断,再不能决者,
藏语音译,意即“马差”。解放前甘孜藏族地区封建领主对农奴的一种剥削方式。原土司规定领种份地比※“人差”多、经济较富裕的差巴(支差的人)担当此役,每户须出人、牛、马为领主服役,须向领主纳粮、柴草、鸡、羊
壮语称“郎火”。旧时广西左右江流域壮族村长称谓。南宋范成大《桂海虞衡志·志蛮》篇:“在左右江溪峒之外,俗称山僚。……无年甲姓名,一村中惟有事力者曰郎火。”各村均有一至数人,隶属于土官,既为土官的公务人
北周世宗明帝宇文毓年号。559—560年,凡2年。
彝语音译。意为由主子配婚安家后的奴隶。解放前,四川凉山普雄地区彝族奴隶社会中,对瓦加(阿加)的称呼。此等级,每逢年节及主子家有婚丧喜庆等事,每户必须给主子交纳半个猪头及酒、鸡、牛、羊、布之类(牛是几户
1719—1795清代藏传佛教名僧、学者。藏族。生于西藏东部昌都之温普。7岁入昌都寺出家。至17岁均从父学习文字。20岁赴里塘寺学习因明及内明。24岁赴拉萨,于色拉寺的切巴扎仓求学。从七世达赖格桑嘉措
东汉西域小国名。据《后汉书·西域传》载,有1千余户,3千多人,胜兵千余。其人皆披发,勇猛善战,以游牧为业,随畜逐水草,不知农田耕作。所居原为蒲类国地,以蒲类王得罪匈奴单于,匈奴强迫蒲类人远徙匈奴右部阿
西夏职官名。蕃、汉大学院设。又蕃汉三学院设百法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