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建州女真首领。又作于虚出。古伦氏。原为元代设于依兰附近的五个万户之一,即火儿阿万户。明初,南迁至房州(今黑龙江省东宁县大城子古城或近地)。明廷为尽快招服女真各部,在其地设卫置官。其为当地有影响的著
景颇族的景颇支语(载瓦支语称“吾戈拢”)。原指景颇族原始社会时期所实行的共同劳动,平均分配方式。当时生产资料公有,没有阶级,没有剥削。后来随着私有制的发展,个体家庭经济的确立,逐渐演变为一种换工方式,
参见“热扑甫”(1856页)。
?—1778清朝将领。蒙古族。喀尔喀土谢图汗部人。※达延汗巴图蒙克后裔,额驸多尔济色布腾之子。乾隆三年(1738),袭札萨克多罗郡王。幼孤,随母和惠公主至京,教养于内廷,嗣尚郡主,授多罗额驸。十九年(
①见“土土哈” (64页)。 ②见“脱脱哈”(2081页)。
元明土司名。元至顺二年(1331),与八百等处宣慰司同时建置。《明史·地理志》称,孟绢路(即孟肙路)属八百宣慰司。其地在八百媳妇国境内,今泰国北部清迈等地。为傣(泰)族居地。
见“罗卜藏舒努”(1421页)。
见“乌苏里江”(341页)。
元朝封爵。为诸王第六等级封号之一,授龟纽银印。天历二年(1329),帖木儿受封。
?—1755清代蒙古王公。喀尔喀土谢图汗部人。博尔济吉特氏。※达延汗巴图蒙克后裔,和硕亲王※敦多布多尔济次子。乾隆六年(1741),命在乾清门行走。八年(1643),父死,袭札克和硕亲王。十年(1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