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宋建筑隆兑州摩崖碑记
古碑刻。北宋李彦弼(奉议郎权通判桂州)撰文。刻于政和五年(1115)。碑高3.66米,宽4米。正文真书,左行竖刻,字径8.3厘米,计1820字。内容首述邕州所处的重要地位及形势、物产、民风等,次述建置隆、兑二州的必要性。隆、兑二州,宋置,属邕州,治所在今广西东兰、凤山一带,统兴隆、万松二县及金斗、凤怜、安江、忠玉、朝天五砦,皆壮族聚居区。碑文广泛涉及今广西壮族地区的社会历史、政治地位等。为研究宋代壮族史的重要文献。原碑在桂林市屏风山屏风岩,今碑已毁。碑文收载于桂林市文物管理委员会1977年内部刊印的《桂林石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