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勃律
即“波路”(1516页)。
即“波路”(1516页)。
清朝官员。黑龙江索伦人。乾隆二十三年(1758),从将军兆惠攻叶尔羌(今新疆莎车县),濒黑水河为营,力战有功,擢索伦总管,赐号齐克齐巴图鲁。
?—1861清朝大臣。满族。乌尔恭阿子。父死,袭郑亲王爵,授御前大臣。道光三十年(1850),宣宗旻宁卒,受顾命。文宗奕即位,选为阅兵大臣、右宗正。旋京师戒严,受令督察巡防。咸丰十年(
壮、布依、瑶等民族古老的收割工具。亦称禾剪、摘刀、手捻刀。壮语称“特苡”。由远古石、蚌、竹、木片割穗工具演变而来。在手掌可握的半月形木片上,嵌一块长3厘米,宽约1厘米的铁片作刃,用来逐根逐穗地剪断稻秆
明代藏区土司机构名。洪武七年(1374)十二月置。辖地在今四川甘孜藏族自治州西北境。其地与明廷保持密切的政治、经济、文化往来,贡使每年赴京贡马及方物,获回赐如例。其官员依明土官袭替成例承袭。
元代管理地方寺院僧尼事务之官署名。元初置宣政院(初名总制院),命帝师(藏传佛教萨迦教派高僧)领院事,以管理全国佛教及吐蕃全境军民事务。至元二十八年(1291),于杭州设行宣政院。至大四年(1311)罢
?—1649蒙古族。察合台后王哈密巴拜汗子。顺治六年(1649),被哈密、吐鲁番部分封建主和河西回族义军首领丁国栋等拥立为王,树起反清旗帜,并于肃州建立割据政权。嘉峪关内外各族群众纷起响应,甘、凉等地
旧时滇东北和黔西北一些彝族奴隶主强迫家奴以人身殉葬为交租形式之一的土地。奴隶主把一部分土地分给其家奴耕种,除平时定期交租和无偿服役外,其主人死时,耕种这部分土地的人家,被迫必须出一人与主人殉葬,故名。
见“八番”(22页)。
?—1505明哈密忠顺王。蒙古宗室后裔,安定王千奔之侄,忠顺王※脱脱近亲从孙。初居安定卫。弘治五年(1492),明廷因罕慎无嗣,王位空悬数年,封其为忠顺王,赐印诰、冠服及守城戎器,命都督佥事阿木郎与都
书名。吴丰培编。此稿存清华大学图书馆,原名《西边奏稿》,为旧抄本,共70篇,记载清同治(1862—1874)年间藏事,内容包括平定瞻对之案;布鲁克巴与英印战争;吐多卜降巴案;噶伦官员更替等事件,多为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