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婚
旧时部分壮族婚俗。亦称火把婚。流行于广西凌云县城及其附近。平民婚娶,白天不能举行婚礼,必须等到深夜,方能点着火把将新娘送到新郎家举行婚礼。相传此俗起于岑氏土司统治时代,土官规定土民婚前要将新娘送到土官衙门“服役”3天,方能过门举行婚礼。土民为反抗土官的这种特权,逃避土官凌辱,就在深夜悄悄举行婚礼。久之,乃相沿成俗。新中国建立后,已革除。
旧时部分壮族婚俗。亦称火把婚。流行于广西凌云县城及其附近。平民婚娶,白天不能举行婚礼,必须等到深夜,方能点着火把将新娘送到新郎家举行婚礼。相传此俗起于岑氏土司统治时代,土官规定土民婚前要将新娘送到土官衙门“服役”3天,方能过门举行婚礼。土民为反抗土官的这种特权,逃避土官凌辱,就在深夜悄悄举行婚礼。久之,乃相沿成俗。新中国建立后,已革除。
?—1271察合台汗国第六代汗。蒙古孛儿只斤氏。※察合台之曾孙,也孙都哇之子。初随从忽必烈汗。至元二年(1265,一说三年),奉忽必烈命归汗国执政,废斡儿干纳擅立之木八剌沙,自立为汗。背叛元廷,夺取元
波斯语音译,义为“羊毛织品”、“长毛呢”。《元史·舆服志》:“速夫,回回毛布之精者也”。原产于波斯及中亚等地。元代为制作※天子质孙服的原料之一。参见“质孙宴”(1467页)。
1900—1958近代伊斯兰教学者、教育家。字益吾,经名穆罕默德·特瓦托尔。河南孟县桑坡村人。回族。幼习阿拉伯文、汉文。青年时代先后到河南洛阳、许昌、沁阳、山西晋城、甘肃张家川等地从虎延璋、马自成等著
壮族传统社会组织。“都老”亦称“布老”、“布求”。壮语音译,意为“寨老”、“乡老”。在多数地区是自然形成的,无定额,每个村寨少者1人,多者3—5人。广西上思县三科村等地,都老由村民民主选举产生。平时与
?—1260宋代云南大理国(后理国)第二十二世(末代)国王、蒙元时期大理第一代总管。白族。大理人。※段祥兴子。宋理宗淳祐十一年(1251),父卒,即王位。翌年改元天定(一说天定之前还有利正、兴正年号)
?—1762清朝大臣。蒙古正蓝旗人。萨尔都克氏。雍正元年(1723)正月,由理藩院笔帖式授主事,后历任员外郎、郎中、额外侍郎、署太仆寺卿、内阁学士、参赞大臣。十年(1732),授理藩院侍郎、镶红旗蒙古
旧时云南贡山独龙族向封建土司缴纳各种贡物的总称。因独龙族当时被称为“俅人”,故名。元、明、清三代独龙族受丽江木氏土司及其下属一些土千总统治,被迫定期缴纳各种贡物。清代,曾规定每年每户缴银1钱、黄蜡半斤
见“耶律朗”(1303页)。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嘉靖(1522—1566)间设。《满洲源流考》改作斡赉城卫,并说清代有斡赉城,在宁古塔(今黑龙江省宁安县)之北,混同江(松花江及其注入后的黑龙江)之南,与摩和啰噶珊相近。
南诏封山名。南诏第六世王异牟寻于唐德宗兴元元年(784),封五岳四渎,以蒙乐山(一名无量山,延亘300余里,一峰特出山上,有石坪。即今礼社江与阿墨江之间的哀牢山,在景东彝族自治县境内之一段)称南岳,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