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赛卫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嘉靖(1522—1566)间设。《满洲源流考》作托新卫,并注托新河在齐齐哈尔西,入绰尔河。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嘉靖(1522—1566)间设。《满洲源流考》作托新卫,并注托新河在齐齐哈尔西,入绰尔河。
旧时壮族社会习俗。亦称偿命钱。流行于两广地区。为远古血亲复仇的遗风。旧时,壮族各村寨、宗族或家族间,常发生械斗仇杀事件。被杀者家族或村寨,有替死者报仇之义务。虽经数代,必报方休。被杀者之子孙,如因年幼
清宗室,字实之。满族。爱新觉罗氏。郑亲王济尔哈朗六世孙,辅国将军长恒子。袭奉国将军。性慷慨,不与俗同。年40,即托病辞官,弃仕途,农事为乐。著有《静虚堂集》。
?—1177?西辽大臣。契丹族。兵马都元帅※萧斡里剌之子。因娶西辽创建者耶律大石女普速完,拜驸马。绍兴十三年(1163),仁宗耶律夷列卒后,遵遗诏由其妻称制,是为承天太后,时妻与弟萧朴古只沙里私通,为
朝鲜语音译。旧时朝鲜族男子所穿的长袍。流行于延边等地区。外出时,穿在※“则羔利”之上。斜襟,无钮扣,袖子宽大,衣长过膝。多为灰色或白色。穿时,将前襟交叠,以长布带在一旁打结即成。据载始于朝鲜三国时期(
清代旗籍中无职位无职业者之称。清入关前后,八旗内成丁者多有兵差之役。随着人丁繁衍,兵差各有定额限制,于是闲散之称突出。未被考中※披甲者,称※余丁。历年没有机会参加挑甲考试者,称※幼丁。东北幼丁于满语内
见“奥德玛发”(2254页)。
见“嘎仙洞”(2449页)。
元代河名。又译塔兀儿、塔兀、桃温、托吾儿。今内蒙古洮儿河。世祖至元二十四年(1287),叛王乃颜、合丹据有其地。二十六年,元军大败叛军于此。
元朝官员。回回人。祖籍中亚不花剌(今布哈拉)。曾祖马哈麻随蒙古军东迁,后居大都(今北京)。撒的迷失子。初充侍卫。武宗至大(1307—1311)年间,任尚服院长史,历迁利用监大使、京畿运粮提举,河间运判
清代新疆哈密军政长官。乾隆二十九年(1764)置。驻哈密。下设协办大臣(一作办事大臣) 1员。衙署有章京1员、笔帖式1员、委笔帖式6员、通判(或同知) 1员、巡检1员,管理印房、粮饷诸事。隶乌鲁木齐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