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思想家、文史家回族※李贽(字卓吾)墓。李贽因反对封建礼教和假道学,被诬告,避居通州(今北京通县)。万历三十年(1602)春,复以“敢倡乱道,惑世诬民”罪下狱。三月十五日,自刎而亡。其友马经纶遵遗嘱,
羌族土司官印。铜质、正方形,印面长宽各7.9厘米,厚1.9厘米,椭圆形长把钮,连柄通高10.2厘米。重1250克。印文前半部为汉字篆刻朱文,后半部为满文朱文,文曰:“长宁安抚司印。”印背钮右侧阴文:“
蒙古科尔沁部别称。明清之际游牧于嫩江流域,亦作火儿慎、好儿趁、廓儿沁,皆同名异译。明洪熙(1425)间,蒙古臣阿鲁台为瓦剌所破,原在额尔古纳河、呼伦湖和海拉尔河一带游牧的首领奎蒙塔斯哈喇(姓博尔济吉特
清代对高山族“番社”中孚有声望的老者称谓。不属村社头人,但重要社务如通事、土目的禀举或请斥革,村社公有土地的给垦或典押等,常由他们签名认许,社内争执,通事、土目也常会同他们予以调处。
汉西域车师后国官名。位在王、侯、将、都尉之下。主司军事。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亦作伊屯卫。正统(1436—1449)后设。《满洲源流考》将此卫与永乐十五年(1417)二月所设亦东河卫均作伊屯或伊屯河卫。
见“哈克那札尔汗”(1643页)。
壮族先民骆越、乌浒、僚人的饮水方式。流传于今两广云贵等地。最早见于《汉书·贾捐之传》:“骆越之人,父子同川而浴,相习以鼻饮”。其后,《太平寰宇记》“贵州风俗”条引《异物志》称:“乌浒,南蛮之别名也。巢
①契丹、女真、蒙古对“宫”、“室”的通称。亦作兀儿都、斡耳朵、斡儿多、斡里朵等。“斡鲁”为词干,“朵”为表示复数的词尾。其最原始的意思为“坐垫”、“席子”,后引申为座位、位子、居民点等。至辽代以后,则
明代蒙古兀良哈三卫属部首领。蒙古族。原驻牧于宣府(今河北宣化)塞外。隆庆(1567—1572)初,率部投明朝,被安置于滴水崖(今河北赤城县境)驻收。常出入于塞内外,将蒙古诸部内情通告明方,得明抚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