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尼文
我国哈尼族使用的拼音文字。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哈尼族没有与自己的语言相适应的文字。50年代初,国家组织人力对哈尼语进行了调查研究,于1957年创制了以拉丁字母为基础的拼音文字,经国家民委批准后,于1958年在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试行至今。哈尼文以哈雅方言的哈尼次方言为基础方言,以绿春县大寨哈尼话为标准音,共有26个字母,与国际惯用的拉丁字母排列顺序相同,字母名称与汉语拼音方案相一致。哈尼文有26个辅音字母,9个元音字母,3个声调字母。清塞音、塞擦音声母送气与不送气用相同的字母表示,凡与紧元音相拼的读不送气,与松元音相拼的读送气;用重叠字母表示浊擦音:f用来拼写汉语借词;辅音b、p、m与i起首的韵母相拼时,读腭化音;元音u和uv、i和iv自成音节时在前面分别加w和y。用v表示紧元音,有9个双字母和5个三字母表示一个音位。哈尼文试行以来受到哈尼族人民的热烈欢迎。曾先后举行了多次专业培训班,云南省少数民族语文指导工作委员会及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对哈尼文的推行十分重视,编写和出版课本、对照词汇和通俗读物,大力开展推行哈尼文的教学工作,与此同时哈尼文在哈尼语广播、影视译配、文艺演出、民间文学的整理等方面,都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哈尼文在提高哈尼族文化素质,促进哈尼族地区两个文明建设方面将起到越来越大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