吾惹
即“兀惹”(107页)。
即“兀惹”(107页)。
见“花摆夷”(999页)。
见“人役税”(33页)。
蒙古语音译,意为“徒弟”。从17世纪起有两种含义:一是指僧侣的徒弟;二是指隶属于寺庙、大喇嘛的属下人,即僧官管辖下的属民。按其财产和法律地位,相当于阿勒巴图下层。
见“阿史德颉利发”(1241页)。
清代布鲁特(柯尔克孜)部落名。原系希布察克部。乾隆二十四年(1759)归附清朝。四十三年(1778),首领楚玛克以效忠清廷,获六品顶戴蓝翎。在叶尔羌城(今新疆莎车)西南亮噶尔卡伦外游牧,通英吉沙尔城(
见“勒勒车”(1986页)。
僧官名。明清时在甘肃藏族聚居区,封授既管僧众又率土民的僧人首领为禅师,颁给印信,敕书,准世袭,依例朝贡。清代有禅定寺禅师,番寺禅师等。
?—1857清代新疆库车农民起义首领。维吾尔族。库车人。咸丰五年(1855),为反对库车办事大臣乌尔清阿、阿奇木伯克迈玛斯底克滥派差徭,与呢雅孜潜赴伊犁控告。获伊犁将军允准,该地农民只承当5种官差,不
①古代蒙古语※只勒都的转意,表示头功、冠军、头股。出自《蒙古秘史》,汉译作头功。凡在争战、狩猎(首先击中、射中野兽)中,得头功者,将得到更多奖赏。成吉思汗多次给头功者授“答儿罕”称号,九次犯罪免罚。后
清朝使用的民族称谓。指维吾尔族。清代称维族为“缠回”,故称其部落、部族为“回部”。如“吐鲁番回部”和“哈密回部”。乾隆平定大小和卓之乱后,又称新疆南部八城维族为“天山南路回部”,统称维吾尔族为“回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