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木卫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亦作可木河卫。永乐十年(1412)八月,与只儿蛮等10卫同时设立,治今黑龙江省同江县东北科木地方。人无常处,以桦皮为屋,行则驮载,止则张架以居。少事耕种,养马弋猎为生,以独木刳舟。《满洲源流考》将该卫与永乐八年(1410)二月所设古木河卫均作噶穆河卫。明文献又载正统后设有可木卫。同作一处,名亦相同或相近。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亦作可木河卫。永乐十年(1412)八月,与只儿蛮等10卫同时设立,治今黑龙江省同江县东北科木地方。人无常处,以桦皮为屋,行则驮载,止则张架以居。少事耕种,养马弋猎为生,以独木刳舟。《满洲源流考》将该卫与永乐八年(1410)二月所设古木河卫均作噶穆河卫。明文献又载正统后设有可木卫。同作一处,名亦相同或相近。
?—1769清代武官。索伦人。乾隆二十三年(1758),从征伊犁,因功授协领。后从征缅甸,收复孟拱、孟养,染瘴卒于军。
参见“白衣(594页)。
?—759唐代回纥汗国第二代可汗。药罗葛氏。※怀仁可汗骨力裴罗之子。原称磨延啜,又称葛勒特勤或葛勒可汗。有勇谋,善用兵。唐天宝二年(743),奉父命捕斩后突厥汗国乌苏米施可汗。次年,父称汗,受命西讨葛
高昌麹氏王朝(499—640)官职名。位在王、令尹之下。由王子充任。高昌国“大事决之于王,小事则世子(令尹)及二公(田地公与交河公)随状断决。”(《西域南海史地考证著汇辑》)。
见“大蔑孤”(90页)。
又作世佐领。清代八旗佐领的名称之一。八旗基层组织及其首领之称。其首领,为世职官之一。从清太祖努尔哈赤时起至清入关后,其来源有:(1)率领族、属人丁归附者,即以其人丁编设佐领,令率领人或其子孙为管理者。
藏语之音译,意为“舅”。吐蕃官名。指同王室通婚的大臣。《补国史》谓:“宦族则曰论”。外戚贵族为官者则称“尚论”(舅臣)。松赞干布初设官职时,设有“三尚一论”辅佐王政。即由三个舅臣及一个王族大臣联合辅政
见“卜鲁卫”(20页)。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亦作乌苏卫。正统(1437—1449)后所置,在今黑龙江省阿城县阿什河流域。正德九年(1514)六月,兵部侍郎石玠至开原,遣大通事马俊出境招谕诸部,该卫先受约束。今人考定
清代后藏地方官员。藏族。有才识、熟悉营务。光绪二十六年(1900)充当东科尔,帮仔琫公所书算。是年,补放七品管理帐房第巴。二十八年(1902),三十年,升补六品聂木营官。升补五品贡噶尔营。翌年,奏准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