刀算党
明代云南地方土官。孟波人。傣族。原为麓川思氏地方政权的招鲁(土官、地方首领)。洪武三十一年(1398),附明,建文四年(1402),任威远州(治今云南景谷县)知州。永乐元年(1403)二月实授。同年,为云南车里宣慰使刀暹答所侵掠。经明廷遣人移文招谕,被释归,并还回侵地。三年,贡献象、马、方物致谢。明廷颁降敕谕金字红牌,赐以金带、织金文绮、袭衣及银钞、锦币。
明代云南地方土官。孟波人。傣族。原为麓川思氏地方政权的招鲁(土官、地方首领)。洪武三十一年(1398),附明,建文四年(1402),任威远州(治今云南景谷县)知州。永乐元年(1403)二月实授。同年,为云南车里宣慰使刀暹答所侵掠。经明廷遣人移文招谕,被释归,并还回侵地。三年,贡献象、马、方物致谢。明廷颁降敕谕金字红牌,赐以金带、织金文绮、袭衣及银钞、锦币。
即“高模翰”(1917页)。
见“马可古儿吉思”(185页)。
?—1677清朝将领。世居察哈尔。蒙古族。姓莽努特。天聪年间(1627—1636),率众投附后金,隶蒙古正黄旗,授护军参领。天聪八年(1634),随皇太极征明,由宣府入边,率所部攻克12堡。崇德五年(
书名。亦名《国朝耆献类征》,或称《耆献类征》。清李桓(1827—1891,湖南湘阴人)辑。720卷,附《国朝贤媛类征初编》12卷。光绪九年(1883)成书。辑天命元年(1616)至道光三十年(1850
见“耶律倍”(1303页)。
唐代室韦诸部之一。《新唐书》称:“自(俱伦)泊而东有移塞设部”,俱伦泊即今呼伦湖。其所在旧说在今额尔古纳河滨,今多数人认为在今霍林河西北,呼伦湖(一作达赉湖)以东之地,但具体所指又各不相同,或说大体在
?—约1451明正统景泰年间苗民起义首领。贵州镇远人。苗族。正统十四年(1449),三月,自称顺天王,率洪江等地苗民起义。联合湖广、贵州边界苗众,反征粮征款,反苛税杂役,攻靖州土官衙门及湖广、贵州一路
始征田赋之地。指清代旗民垦荒成熟的地亩,按规定起征钱粮。“升科”亦名“起科”,分旗垦起科和民垦起科。康熙十五年(1676)定,各省报垦荒田荒地,应按水田六年、旱地十年为期予以升科。雍正(1723—17
西辽大臣。一说为穆斯林史家所记之额儿布思。契丹族。辽代末年,天祚帝时,为六院司大王。保大四年(1124),见辽大势已去,背天祚帝,随耶律大石西迁,至起儿漫(故址在今乌兹别克克尔米涅),立大石为帝,建西
政权名。12世纪中期※喀喇汗王朝统治衰弱,宗教和地方势力发展,拥有“萨德尔·贾罕”(意为“世界之柱”)称号的世袭宗教家族出现于布哈拉,为一政治实体,具有“贵族城邦共和国”性质,史称“布尔罕王朝”。奠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