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胄
北周、隋朝大臣。河南洛阳人。鲜卑元氏(拓拔氏)。魏濮阳王元顺孙,武陵王元雄子。少英果,多武艺,为周齐王宇文宪所赏识。引置左右,数从征,官至大将军。后被杨坚委以心腹,入侍卫。曾随坚赴周赵王宇文招之宴,护坚免遭毒害,受重赏。隋开皇元年(581),封武陵郡公,拜左卫将军,迁右卫大将军。历豫亳淅三州刺史。十年(590),为灵州总管,以防突厥。后复为右卫大将军。仁寿二年(602),坐与蜀王杨秀交通,除名。炀帝即位后被诛。
北周、隋朝大臣。河南洛阳人。鲜卑元氏(拓拔氏)。魏濮阳王元顺孙,武陵王元雄子。少英果,多武艺,为周齐王宇文宪所赏识。引置左右,数从征,官至大将军。后被杨坚委以心腹,入侍卫。曾随坚赴周赵王宇文招之宴,护坚免遭毒害,受重赏。隋开皇元年(581),封武陵郡公,拜左卫将军,迁右卫大将军。历豫亳淅三州刺史。十年(590),为灵州总管,以防突厥。后复为右卫大将军。仁寿二年(602),坐与蜀王杨秀交通,除名。炀帝即位后被诛。
具有血缘关系之同辈男女互为夫妻的婚姻形态。由美国学者摩尔根依据夏威夷亲属制度首先提出的人类历史上第一种有规范的婚姻,其典型形式为一对配偶的子孙,每一代均互称兄弟姐妹,并互为夫妻。即祖父母及其从、表兄弟
书名。清汪辉祖辑,其子汪继培补。成书于嘉庆六年(1801)。作者取辽、金、元三史中同名者分别辑录。辽金以名为纲,而以异姓者分列于后。元以蒙古、色目及辽金部族为主,而以汉姓者附存之。首字以韵相次,次字以
书名。内蒙古地方志之一。候补知州沈潜修纂。光绪二十三年(1897)以后成书。手抄本。两函10册,共20卷。卷一参修姓氏、凡例、星度、建置;卷二巡幸、公署,卷三疆域、职官;卷四山川、学校;卷五典礼、田赋
傣语音译。旧时云南西双版纳傣族最高封建政权中的管轿官,领导轿夫,调配使用。在代表等级地位的※“田官等级”中属“小二十田级”,领有薪俸谷230挑(每挑约合50斤)。
高车国王。※穷奇孙,※伊匐子。北魏正光五年(524),父与柔然阿那瓌可汗战,败归,为叔越居所杀。东魏天平(534—537)中,杀越居自立。屡遣使通贡于东魏,并派数万高车军助东魏征灵、秦二州,与西魏抗衡
见“孛兰奚”(990页)。
汉王朝颁赐西域羌族首领之官印。1959年出土于新疆新和县于什格提古城。汉朝对羌族归附的许多部落首领多封官授爵,有王、侯、君、长等。同时颁发印绶,有铜质、银质、金质等。此为其中之一。铜质篆刻阴文,卧羊纽
1864—1915清末大臣。字莘儒。满洲正黄旗人。博尔济吉特氏。大学士※琦善之孙。以贡生官刑部笔帖式,迁主事,升户部员外郎。出为九江道,移上海道。任内,办警政、设学堂。光绪三十三年(1907),授江西
渤海王国置。为东京龙原府穆州辖县之一(一说为州附郭县),县治故址有说在今朝鲜庆源南龙北洞。辽灭渤海后迁其民至今辽宁岫岩县东南洋河附近,将穆州所领4县并为一县,称会农,隶辽开州。
即“东海女真”(51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