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两案
见“朵颜卫”(840页)。
见“朵颜卫”(840页)。
河名。藏语称“朗钦藏布”,意为“象嘴河”。又作狼楚河、萨季里日河。在西藏自治区西部阿里地区。发源于冈底斯山南麓,玛旁雍错(即玛法木错)以东,西流出国境称萨特累季河,经印度、巴基斯坦入印度洋。河长309
傣语音译,意为“什夫长”。传说最早是傣族军事组织中的一个基层单位,每10人编为一个“火西”,设一头目称“乃火西”,后来逐渐蜕变为行政组织。系解放前云南西双版纳傣族地区“陇”之下村寨之上的一级行政组织,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永乐五年(1407)三月, 卜鲁丹河、稳勉赤、钦真河、可木山等处女真野人首领管秃、阿合木、哈喇不花等来朝,以其居地置卫,与卜鲁丹河卫同时设立。《满洲源流考》改作伊尔登河卫
蒙古语音译。由蒙元时期掌管军事、民政重要事务之※“达鲁花赤”(镇守官)演变而来。现代蒙古语意为“首长”或“首领”。为蒙古准噶尔等部管理鄂拓克军务、民政的官员。有时也用来称呼构成鄂拓克的下层单位头目,如
突厥语atalik音译。原义为“接替父位者”。在※叶尔羌汗国为重要的荣誉官职,是汗或速檀的师傅。中央一般不设此官,只在幼主临朝时设置。成年的汗有时也任命某位王公担任此职。被任命者享有殊荣,如同中原王朝
见“吕纂”(776页)。
清代后藏僧官。又作敦珠策忍。藏族。初任扎什伦布寺之业尔仓巴。道光五年(1825),因扎什伦布寺僧众事务颇繁,仅止商卓特巴一人管理不周。七世班禅丹白尼玛向清政府奏准赏其四品顶带,为扎什伦布寺第一批五品以
914—964五代后晋皇帝。942—946年在位。一说其先本西域石国胡人,后从沙陀附唐,故亦称为沙陀人。一说为卫大夫石碏、汉丞相石奋之后。汉衰,关辅乱,子孙流散西裔,故也称出于西夷。后晋高祖※石敬瑭之
见“苏温河卫”(1008页)。
?—1552明朝大臣,字益之,号竹湖。回族,祖籍陕西凤翔,后迁居江苏溧阳。嘉靖十年(1531)顺天分试头名举人。十四年(1535)进士,授工部主事。因治河患有功,转礼部主客司主事,历任尚宝司丞、光禄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