丧轿
旧时苗族丧葬用具。为出丧必备之物。流行于贵州贵阳、安顺、紫云、镇宁、从江等地。出殡时用以抬棺木。制法:用两根长约250公分、直径10公分的杉木棍,中间用杉木皮做成担架式的垫子,横置3根短棍,使之不致松散。木棍皆用椎栗木和枫木,据说此木易腐烂,不再发枝,譬喻今后丧家吉祥不会再遭死丧之灾。有时架上用竹扎成蓬,糊白纸似轿。出丧后立即将轿砍成两节丢掉,将棺埋葬。
旧时苗族丧葬用具。为出丧必备之物。流行于贵州贵阳、安顺、紫云、镇宁、从江等地。出殡时用以抬棺木。制法:用两根长约250公分、直径10公分的杉木棍,中间用杉木皮做成担架式的垫子,横置3根短棍,使之不致松散。木棍皆用椎栗木和枫木,据说此木易腐烂,不再发枝,譬喻今后丧家吉祥不会再遭死丧之灾。有时架上用竹扎成蓬,糊白纸似轿。出丧后立即将轿砍成两节丢掉,将棺埋葬。
汉代官名。见“护匈奴中郎将”(1060页)。
见“启台部”(1174页)。
(1296或1298—1323) 元朝大臣。蒙古札剌儿氏。中书右丞相※安童孙,大司徒※兀都带子。至大二年(1309),以世勋子孙袭为宿卫长。延祐二年(1315),任太常礼仪院使。四年,进大司徒。熟知蒙
?—1393北元大臣。又名不颜朵儿只。蒙古族。元末任知枢密院事、平章,封国公。明洪武三年(1370),元惠宗(顺帝)卒,继事北元大汗爱猷识理达腊,官太尉。七年(1374),遣使至大同,表示欲降明,太祖
清地区名。亦名宁古塔将军。初治今黑龙江海林县旧街镇,康熙五年(1666)移治今宁安县治。辖域东濒海,西至吉林乌拉,南界土门江(即今图们江),北连混同江。唐虞、周、秦为肃慎氏地。汉、晋为挹娄地。南北朝为
※东羌的一支。又作钳耳、钳铒、钳儿等。大概是※烧当羌的一支迁居于西河郡(时治所在平定县,今内蒙古东胜县境)者。元初四年(117),汉军镇压西羌东羌大起义时,有1.1万口降汉。延光元年(122),复起兵
政治制度名。明朝在赣南畲族地区实行的统治措施之一。又称“十家连坐”。明正德年间(1506—1521) ,赣南畲、汉人民曾掀起大规模的反抗斗争,清王朝派王守仁进行军事镇压的同时,又在城乡普遍推行此法。“
原西藏地方政府所辖专区级行政机构之一。简称绛基。即黑河总管公署。设四品僧俗总管各1,基巧府驻黑河镇,下辖那曲、羊八井、纳仓、达木八旗等。因与青、康、藏交界,故该处常驻有军队,由代本统率之。
吐蕃赞普赤松德赞(755—797年在位)五王妃之一。又称洁莫准。喜好佛法,躬身修道。约在唐贞元八至十年(792—794)间,敦煌汉族高僧大乘禅师摩诃衍应赞普邀,赴吐蕃逻些(今拉萨)等地弘扬佛教禅宗顿门
清代西藏地方政府官员。藏族。任噶伦。道光十一年(1831),因查办※商上地亩赋税出力,赏三品顶带。十六年(1836),剿办博窝军务有功,赏花翎。十八年,恩赏二品顶带。二十一年(1841),督办军务,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