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明
见“朱蒙”(792页)。
见“朱蒙”(792页)。
明代马市贸易图卷。作者不详。绘制于万历(1573—1620)年间。隆庆五年(1571),东蒙古右翼土默特部首领※俺答汗与明朝达成封王、通贡、互市协议,先后在大同、宣府(今河北宣化)、宁夏、甘肃等地开设
唐代南诏政区名。为南诏二都督府之一,系地方最高行政区划,治所在今云南通海县。领有通海城以南至贾涌步及步头地区,约当于今玉溪地区东部、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大部及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部分地区。
又称“蟒甲”、“莽葛”。清代台湾高山族的一种常用水上交通工具。以独木构成,即独木舟。据《台海使搓录》载:“蟒甲,独木挖空,两边翼以木板,用藤缚之”,以使舟行平稳。各地大小不一,小的仅容一二人,通常可容
哈尼语音译,意为“石块凭证”。云南红河地区哈尼族典当土地的凭证。当事双方,用一块与价银相等重量的石块为凭,由典入户保存,原主赎回,按石块重量将价银赎回。
为《明实录》对《西域番国志》之节录。见《西域番国志》(711页)。
朝鲜语称“塔尔初木”。朝鲜族传统舞蹈。流行于延边等地区。多在正月十五或端午节举行。舞者头戴各种假面具,身着盛装,扮演神话及传说中的仙人、英雄、鬼怪等,在鼓乐声中载歌载舞。后发展为假面舞剧。两者互为补充
秦汉时称西羌居地之名。参见“羌中”(1139页)。
? —1790清代新疆维吾尔族王公。一作托克托。叶尔羌(今莎车)人。清辅国公图尔都从子喀申和卓子。乾隆四十四年(1779),因图尔都无嗣,受命袭其爵。五十五年(1790),以办事疏懈,降为一等台吉。卒
?—1383土族第一代陈土司。一作陈子明。本为汉族。江南山阳(今江苏淮安县)人,其后世逐渐融合于土族。元末为淮安右丞。元至正二十三年(1363),率众归明,受封随征指挥佥事。洪武十六年(1383),阵
见“弘慈寺”(64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