麓
管理苑圃的官吏。《国语·晋语九》:“主将适蝼,而麓不闻。”
管理苑圃的官吏。《国语·晋语九》:“主将适蝼,而麓不闻。”
见“收掌”① 。
官署名。民国时国民政府五院之一,为全国最高监察机关,民国十七年十月置,设院长、副院长各一人,以国民政府委员任之;设监察委员二十九至四十九人,由院长提请国民政府主席依法任免。其职责为依法监察弹劾。官署名
官名。评亦作平。东汉献帝建安 (196—220)末魏建国初置,魏文帝黄初元年(220) 改为廷尉评。北魏置。北齐置为大理寺属官,一员,正六品。隋朝沿置,正六品下,掌审核刑狱,文帝开皇三年(583)罢。
官名。太平天国设置,属东王府,员额八百人;官阶为职同将军。参见“典舆”。
大都督府所属京城侍卫军组织。世祖至元二十三年(公元1286年)以钦察人组成钦察卫, 至治二年(公元1322年)分为左右卫,天历二年(公元1329年)拨隶大都督府。定置达鲁花赤一人,都指挥二人,俱正三品
功臣封号。明朝置。武臣因功封公、侯、伯爵者,如特奉圣旨,可得封。
官名。南朝宋置,掌皇帝出行仪仗行列等事务之侍从官。
参见“丁忧”。
官名。清末新陆军职官。光绪三十年(1904)定新陆军营制,始置。每军一人,正三品,正参领充,简放。掌筹计全军战具军火等事。唯平时不编军,故不常置。
内朝官,又叫“中朝官”。指在宫内接近君主的各官,与“外朝官”相对而言。自汉武帝以后,朝官分为内朝(中朝)官、外朝官两部分,内朝官如侍中、常侍、给事中等,外朝官包括自丞相以下的正规官员。参看“中朝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