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宋朝提刑司属官,掌检详法律。参见“提刑司”。官名。宋神宗熙宁六年置诸路提刑司检法官,掌检察刑狱之事等。见《宋史·官官七·提点刑狱公事》。
官名。汉置,据《汉书·百官公卿表》记载,三辅“皆有二丞”。秩六百石,与一般郡丞相同。《汉书·刘向传》记路温舒曾为右扶风丞。
官署名。元朝置。武宗至大二年(1309)变更钞法,立山东、河东、辽阳、江淮、湖广、川汉六处泉货监,掌铸造至大通宝和大元通宝。四年罢。
官名。国民党政府置于区署,员额二至五人,在区长之下,分掌民政、财政、建设、教育、军事等事项,由区长甄选训练合格人员中遴请县政府委派。若地方财力不足,得以一人兼任数职,而军事指导员则须由区国民兵队队附兼
官名。柱史是柱下史的简称,秦以前称柱下史,后代称御史。《水经注·渭水》:“昔李耳为柱史。”因唐代侍御史相当于周代的柱下史,因此,唐人用来做侍御史的美称。唐杜甫《陪王侍御同登东山最高顶……》:“邑中上客
官名。清末学部之职官。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左、右各一人,正三品。佐尚书、侍郎管理全部事宜,并分别各司事务,稽核五品以下各职员功过。
官名。将军名号。南朝梁置,为八镇将军之一。武帝天监七年(508) 定为武职二十四班中的二十二班,止授予在京师任职之官。普通六年(525)改为武职三十四班中的三十二班。陈沿置,拟二品,比秩中二千石。武官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置,北周沿置。地官府民部中大夫属官,每党置一人,掌本党事务,非经申牒许可,不得辄离本部,正一命。
军队编制单位。(1) 北洋政府改清末新军的镇为师,镇的统制改称师长。陆军师由步兵二旅,骑兵、炮兵各一团,工兵、辎重兵各一营组成。步兵每旅辖二团, 每团辖三营、一机枪连,每营辖四连,每连辖三排(机枪连同
清朝中央部院机关书吏之一种。负责文书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