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词语>历史百科>古代官职>长史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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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都官司

    官署名。隋始置,为兵部四司之一。司的长官隋初称为侍郎,以员外郎为佐官。炀帝时改为郎与承务郎。唐沿置,以郎中、员外郎为正副主官。都官郎中一人,从五品上; 员外郎一人,从六品上。掌俘隶簿录,给衣粮医药,而

  • 撤任

    清制,督抚有权撤销所辖官员的职务,称为撤任。

  • 奉天司郎中

    即“奉天清吏司郎中”。

  • 设特勤

    官名。突厥世袭官职,位次叶护。

  • 行在工部

    官署名。明永乐(1403—1424)中所置北京行在六部之一。参见“行在六部”。

  • 南主客曹

    官署名。东汉光武帝分客曹置,与北主客曹分掌护驾及接待周边民族使节宾客事务,设尚书、郎,隶尚书台。三国魏置为郎曹,以郎为长官,隶客曹尚书。西晋沿置,东晋省。北魏复置,设郎。北齐省并主客曹。参见“主客曹”

  • 驻藏大臣左参赞

    官名。清末驻藏大臣之属官。宣统二年(1910),裁驻藏帮办大臣,置左、右参赞各一人。左参赞驻前藏,秉承办事大臣筹办全藏一切要政。右参赞驻后藏,秉承办事大臣监督亚东等三埠商务。

  • 典厩丞

    官名。隋炀帝大业三年(607)改太仆寺龙厩丞置,仍为二员,从九品上。唐朝太仆寺典厩署沿置为次官,四员,从八品下。北宋存其名而罕除。

  • 操江

    官名。明朝设此官,又名提督操江,掌管江防事务。以副佥都御史任之。

  • 廪牺案

    官署名。宋朝太常寺所属机构,掌祠祭所用牲牢之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