铸钱监丞
官名。唐朝少府监铸钱监官,置一员,以所在州府判司判之。
官名。唐朝少府监铸钱监官,置一员,以所在州府判司判之。
(1)春秋时晋国在文公与襄公年间的国家军队建置。据《左传》记载,晋国在鲁僖公二十七年 (公元前633年)始有三军的建制,次年增置步兵部队——三行。鲁僖公三十一年(公元前621年)晋罢三行为上新军与下新
接受特别使命巡察地方的官员。汉代除以司隶校尉与刺史经常监察地方之外,还有临时特察之制。特使职权由诏令规定,有时是普遍巡行郡国,一般地察举非法、冤狱和教化,有时则是就特定区域特定事件由诏令派员加以节制和
政区名。清初地方政区因袭明制、惟改南直隶为江南布政使司,北直隶为直隶、于是有直隶一、布政司十四(江南、浙江、江西、福建、湖广、山东、山西、河南、陕西、广东、广西、四川、云南、贵州),号为十五省。后又自
官署名。北宋太宗淳化二年(991)置,设知院官一至二人,详议官六人,皆以朝官充任。凡具狱案牍先经大理寺断谳,然后关报本院,由知院与详议官定成文草上奏皇帝,再下中书审议,中书议后再奏,取旨后始定案,以防
监狱名。北洋政府置,依照民国二年(公元1913年)十一月二十四日公布的《海军军港监狱条例》的规定,设于各军港,主官为监狱长,员额一人,由少校、上尉相当文官充任,直属军港司令。国民党政府沿置,参见“军人
即“骐骥院使”。
官名。北魏置,为后宫女职之首,主管宫内事务。《大魏宫内司高唐县君杨氏墓志》:“(自文绣大监)改授宫大内司。”(赵万里《汉魏南北朝墓志集释》图版三六)参见”内司”。
官署名。辽朝置。北面官,统领拽刺军。设详稳等职。
唐、宋贡举科目名。三传即《左传》、《公羊传》、《谷梁传》。考其经注、疏义。宋神宗时罢。科举常科科目之一。唐宋时为明经科中的一科,三传指《春秋左传》、《春秋公羊传》、《春秋谷梁传》。宋制,应试者试墨义一
1、官名合称,指郡守及县令。郡守掌治其郡,县令掌治其县。《汉书·陈胜传》:“攻陈,陈守令皆不在。”注:“师古曰:守,郡守也。令,县令也。”《后汉书·窦融列传》:“刺史、守令多出其门。”又《后汉书·卢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