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捕衙门
官署名。清朝内务府所属之机构。掌理所属武职官之铨选任用及打牲、捕鱼之事。顺治十八年(1661)裁尚膳监,改用今名。设郎中三人、员外郎六人、催总四人,分办所属事务。所属有吉林“打牲乌拉处”等机构。康熙十六年(1677)改称都虞司,遂废。
官署名。清朝内务府所属之机构。掌理所属武职官之铨选任用及打牲、捕鱼之事。顺治十八年(1661)裁尚膳监,改用今名。设郎中三人、员外郎六人、催总四人,分办所属事务。所属有吉林“打牲乌拉处”等机构。康熙十六年(1677)改称都虞司,遂废。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 置,北周沿置。天官府太医下大夫属官,掌诊治民庶百官的各种疾病,设医正中士、医正下士及医生三百人以佐之。正三命。隋文帝开皇元年(581) 罢。
官名,三国魏置,属太史令,掌观测天象。晋沿置。见《历代职官表·第三十一表》。
官名,屯长的别称,为一屯兵之长。《三国志·魏书·董卓传》:“太祖乃迎天子都许。暹、奉不能奉王法,各出奔,寇徐、扬间,为刘备所杀。”注:“《英雄记》曰:备诱奉与相见,因于坐上执之。暹失奉势孤,时欲走还并
礼部主客郎中、员外郎通称。
官署名。明朝置,隶工部。初设大使一人,正九品,副使一人,从九品。隆庆元年(1567)俱革。掌鞍辔之制造、供应、整点和补充等事宜。官署名。明置,属工部。掌鞍辔造作。设大使一人,正九品,副使一人,从九品。
宋朝州县下等役人名。掌看守牢狱人犯。役卒名。(1)宋代置于县,掌看守狱囚。参见“推司”。(2)金代在诸县、镇、城、堡、寨的司狱之下置狱子,所掌与宋同。
官名。明清阴阳学学官之一。明洪武十七年(1384)始设,府各一人,从九品。凡天文、占候、星卜、相宅、选日之流,悉归管理。然设官不给禄。清顺治(1644—1661)初年沿设,府各一人,未入流,由所辖有司
即“山东统军司”。
兼统两郡的太守的称谓。南朝有合两郡置一太守之制,其太守即称之为“双头郡太守”。亦有三郡合置一太守者。
“子都将”的省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