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署名。王莽置五威司命,掌纠察监督上公以下的官员(见《汉书·王莽传》)。《后汉书·马援传》:“后为郡督邮,送囚至司命府,囚有重罪,援哀而纵之,遂亡命北地。”
官名。清朝顺治十六年(1659)定,理藩院尚书改兼礼部衔。遂有此称。十八年仍复旧称。遂废。
官名。北魏置。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定为从五品上,二十三年官品令未载。
官名。金兴定二年(公元1218年)置于外路,掌畜牧事务。设官有使,正七品,副使正八品;判官,正九品。
专职道员名。清初在浙江、江苏设海防道,管理海防事务。后废,以沿海巡道兼管其事。
唐朝宰相职衔名义。《旧唐书·太宗纪下》: 贞观四年(630)二月“太常卿萧瑀为御史大夫,与宰臣参议朝政。”官名。唐初承隋制以中书、门下、尚书三省长官为宰相,又以他官参与其间,《新唐书·百官志一》记太宗
官名。十六国前秦置。北魏孝文帝太和十七年 (493) 定为从三品下,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改为四品。武官名。北魏设置,用以褒赏勋庸,秩正四品下。
官署名。北宋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后,刑部置,掌根究推勘诸路公事。
县市令的属员。见“县市令”。
官署名。清末民政部警政司所属四科之一。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掌巡警职制,考核巡警官吏,管理消防、风俗、交通警察,并稽查外国来华人员。置员外郎一人,主持科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