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官佐
官名。战国秦置。在中央派驻地方的机构中担任副职官员统称。《睡虎地秦墓竹简 ·金布律》:“都官佐、史不盈十五人者,七人以上鼠(予)车牛、仆。”
官名。战国秦置。在中央派驻地方的机构中担任副职官员统称。《睡虎地秦墓竹简 ·金布律》:“都官佐、史不盈十五人者,七人以上鼠(予)车牛、仆。”
官名。宋置,见“四方馆”。
官名。宋朝扬州、福州等大都督府,若都督缺,则置知府事一人,总领府事。
官署名。唐玄宗开元二十七年(739)移太子内坊隶内侍省,称局,改长官典内为令,掌东宫阁内及宫人粮廪之事。设丞,又有典直四员,主仪式导引、通传劳问、纠察非违、察出纳; 另有坊事、导客舍人、阁帅、内阍人、
官署名。清末各省准地方议会机构。光绪三十三年(1907)令设,宣统元年(1909)经选举成立。每省一所(新疆未及成立),设于督抚所驻之地。掌议决本省兴革事件,岁出入预决算、税法、公债等事,以及申复督抚
官署名。清末陆军部军制司所属七科之一。光绪三十二年 (1906) 设。掌辎重兵科军士以下之补充,辎重队常备、续备、后备官兵之册籍,从及辎重队应用车辆材料之研究改良。置科长、科员、录事。
官名。东汉置,隶少府所属钩盾令,员一人,以宦者任之,秩三百石。官名,汉置,俸三百石,属钩盾令,掌永安宫。永安宫在北宫东北,有园观。见《后汉书·百官志三·少府》。
官名。清朝工部火药局属官。佐管理火药局大臣掌局事。由本部堂官於满、汉司员、笔帖式内派委,无定员。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仿《周礼》掌客置。北周沿置。秋府官宾部中大夫属官,员一人,掌东边诸国使臣来朝的接待和安排。下设东掌客中士以佐其职。正三命。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
西夏官位。西夏语音“尼责我”,中书位之一。
官名。简称考功司员外郎。明清吏部考功清吏司之副长官。佐郎中掌司事。明洪武二十九年 (1396) 改考功部员外郎设,一人,从五品。清顺治元年 (1644) 沿设,汉员外郎一人,以科甲出身者注授。满洲司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