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词语>历史百科>古代官职>郡主记史

郡主记史

门下吏员名。东汉时与记室史同为主记室的吏员,《后汉书·袁安传》附玄孙闳传注引谢承《后汉书》记(功曹)封观与主簿陈端、门下督范仲礼、贼曹刘伟德、主记史丁子嗣、记室史张仲然、(门下)议生袁秘等七人,擢刃突阵与战并死。”《隶续》二十一晋《司马整碑阴》有主记史,南朝宋亦置郡主记史,相当于东汉的郡主记室史,参见“郡主记室史”。

猜你喜欢

  • 直崇政院

    官名。五代后梁改崇政院直学士置,后唐庄宗同光元年(923)改名枢密院直学士。

  • 玉资伯克

    官名。清朝新疆回部官员之一。掌理百户征输之事。伊犁、喀刺沙尔、布古尔等地设七十六人,秩七品。官名。清朝在新疆设的地方官员,掌管百户的征输及一切杂务。伊犁七十人,喀喇沙尔、库尔勒各四人,布古尔二人,俱七

  • 左积射将军

    侍卫武官。北魏置,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 定为从四品下,二十三年改七品上。

  • ①表示官员等级的一种制度。三国魏始设,将主要官职分为九等,自第一品至第九品,依其品享受禄秩和其他待遇。晋、南朝宋、齐沿用,仅调整了某些官职的品级。南朝梁武帝天监七年(508)改为班制,陈初遵梁制,后复

  • 札萨克喇嘛

    封号。清朝藏传佛教之职任喇嘛。位在札萨克达喇嘛之下。驻京喇嘛设四人。蒙古各庙徒众过五百人者设一人。分理寺庙宗教事务。

  • 海北广东道肃政廉访司

    元朝地方监察官署名,由提刑按察司改立,为江南十道监司之一。参见“肃政廉访司”。

  • 尚书铨

    唐代由吏兵二部尚书主持的铨选,见“三铨考试”。

  • 审判官

    (1)北洋政府时期,大理院和地方各级审判厅的庭长、推事、推丞等通称审判官。(2)官名。北洋政府设置于县司法公署,国民党政府设置于县司法处,均掌理审判事务。

  • 注差

    任官制度。明朝户部十三司官吏三差之一。凡由吏部选授,则为注差,由户部疏名上请,则为题差,本部札委则为部差。任期为三年、一年或三个月。

  • 西京留守司

    官署名。辽为南面官,兴宗重熙十三年(1044),升大同(今山西大同)为西京,置留守司统领军民政事,治大同府。置留守,行大同府尹事; 下设副留守、判官、推官。金于海陵王天德二年(1150)后置司大同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