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录司副印
官名。清朝道录司副长官。分掌天下道教之事。天聪五年 (1632) 设,一人,由道官带原品衔充任。乾隆四十一年 (1776) 裁。
官名。清朝道录司副长官。分掌天下道教之事。天聪五年 (1632) 设,一人,由道官带原品衔充任。乾隆四十一年 (1776) 裁。
官署名。北洋政府设置,隶属于财政部。各置厅长一人,由大总统简任,管理各该区域财政,监督所属职员及兼管征收的各县知事。厅内分设总务、征榷、制用三科。
官名。见“审计官”。
官名。清朝乐部神乐所之主官。乾隆八年(1743)改神乐观知观设,一人,正八品。掌所事。十九年(1754)裁。
官名。南京临时政府北迁后临时设置, 见“南京留守府”。
见“十猛将军”。
官名。东晋以后,州军府置主簿,称“府主簿”,与州吏的主簿为两个系统。《金石萃编》一《宋宁州刺史爨龙颜碑阴》除州主簿外,其龙骧府及镇蛮府亦各置“府主簿”一人,位在“府功曹”之后。同书三○《敬史君碑阴》亦
官署名。即殿中省尚乘局,唐高宗龙朔二年 (662)改,咸亨元年 (670)复名尚乘局。参见“尚乘局”。官署名。唐龙朔二年(公元662年)改尚乘局为奉驾局,尚乘局奉御为奉驾大夫。咸亨元年(公元670年)
官名。宋置,为御药院的主官。见“御药院”。
官名。明朝宦官御前近侍之一,品级虽然不高,但因系皇帝近侍,地位颇重。
清朝吏部之铨选制度。凡赴吏部候选、候补之官员,均需取具本旗都统、本籍或原任省分督抚咨文。汉京官郎中以下,外官道以下需取具同乡六品以上京官印结,到部投供验到。供,指本人亲书之履历。到部之员,均令书写履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