衣粮案
官署名。北宋前期置,属三司户部,掌勾校百官诸军诸司俸料、春冬衣、禄粟、茶、盐等。神宗元丰 (1078—1085) 改制,随三司废。
官署名。北宋前期置,属三司户部,掌勾校百官诸军诸司俸料、春冬衣、禄粟、茶、盐等。神宗元丰 (1078—1085) 改制,随三司废。
官名。南朝梁置。武帝天监七年(508)定为施用于境外的武职二十四班中的二班,拟先锋将军等号; 大通三年(529)定制后,改拟伏波将军等号。
官名。晋朝置,掌督运军粮。《晋书·五行中》: “丞相府斩督运令史淳于伯”,“是时,后将军褚裒镇广陵,丞相扬声北伐,伯以督运稽留及役使赃罪,依军法戮之。”
官名。宋朝茶马司置,位在都大提举茶马之下,掌榷茶之利,以供市马。官名。宋设榷茶买马司,后改称提举茶马司,后又改称都大提举茶马事;设主管茶马,同提举茶马,都大提举茶马,按资历分别任之。负责榷茶买马事务。
官名。北周置。营军器监长官,掌管宫殿营建和军器制作,其下设有军器副监等以佐其职。地位很重要,齐王宇文宪以大司马、理小冢宰事兼之。
爵位名。北齐置, 秩从四品,地位在开国县子之下,开国县男之上。
校人之称。春秋时楚国设置,见《左传·昭公二十七年》:“左司马沈尹戌帅都君子与王马之属以济师。”集解:“王马之属,王之养马官属校人也。”
官名。宋朝都督、宣抚使、招讨使、镇抚使之属官,掌起草机密文书,多由本司长官奏辟。军事幕职名。宋置,为都督、宣抚使、招讨使、经略安抚使、总管、钤辖、宣谕使、镇抚使等所属,掌书写机密文书。
官名。宋真宗天禧二年(1018)立皇太子,置同主管左、右春坊事二人,以武臣兼任。神宗升储又置。南宋因之。官名。宋置,见“右春坊”。
文书名。宋朝,凡皇亲亡故,皇帝或皇太后等持服期间,官员撰表文安慰皇帝或皇太后等,称为慰表。
官名。北魏置。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定为从七品下,二十三年官品令未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