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古字学教授
学官名。元置,(1)设于诸路蒙古字学,员额一人,秩正九品。至元六年(公元1269年)二月颁行八思创制的蒙古文字。七月,于诸路置蒙古字学,招收生徒学习蒙古文字。八年(公元1271年)又规定学生员额上路三十人,下路二十五人。诸路蒙古官员子弟均可入学,生徒可免除本身差役,学习期限二至三年,期满考试中选者酌授官职。回回、畏兀、党项人愿入学者,不在额设之数。(2)蒙古各侍卫亲军都指挥使司之下,一般均辖有教官二名,一为蒙古字学教授,一为儒学教授。
学官名。元置,(1)设于诸路蒙古字学,员额一人,秩正九品。至元六年(公元1269年)二月颁行八思创制的蒙古文字。七月,于诸路置蒙古字学,招收生徒学习蒙古文字。八年(公元1271年)又规定学生员额上路三十人,下路二十五人。诸路蒙古官员子弟均可入学,生徒可免除本身差役,学习期限二至三年,期满考试中选者酌授官职。回回、畏兀、党项人愿入学者,不在额设之数。(2)蒙古各侍卫亲军都指挥使司之下,一般均辖有教官二名,一为蒙古字学教授,一为儒学教授。
官名。清代设此武官,为河道总督下属官员,与都司、千总、把总等掌河工调遣及守汛防险等事。见《历代职官表·河道各官》、《历代职官简释·河营参将》。参看“河道总督”条。
官名,汉置,为郡佐吏,为掾之副,多以晓法律的人担任,助掾掌罪法审判等事。《后汉书·应奉传》:“为郡决曹史,行部四十二县,录囚徒数百千人。”
官名。明清置,属詹事府,用作翰林官迁转之阶。
官名。清末置,为民政部副长官,员额左右各一人。
文书名。北宋神宗以后,官员除授差遣,先给信札。若官员辞免不允,或不待其领取官诰,先令供职,则再降札子晓谕有关官府,由宰执亲自签押,称为照札。
见“搜检”。
唐诸道临时特遣使。开元三年(公元715年)山东有蝗灾,姚崇遣御史督州县捕而埋之;次年山东复发生大蝗灾,姚崇又命捕之,因敕使者察捕蝗者勤惰上报朝廷。
满语官名。汉译为“领催”。
官名。辽、金都元帅府长官。金从一品。元初诸将仍沿用此称,无定制。世祖以后,置宣慰使司兼都元帅府,以宣慰使兼都元帅,从二品。官名。唐以舒王谟为荆南等诸道行营都元帅,都元帅自此始,为实掌兵权者;唐末以此授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 (556) 置,北周沿置。天官府司会司次官,正三命。协助管理财政事务。隋文帝开皇元年(581) 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