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词语>历史百科>古代官职>荐举

荐举

选官制度。又名察举、保举、举保。分聪明正直、贤良方正、孝悌力田、儒士、孝廉、秀才、人才、耆民、明经、文学等名目。汉制: 公卿或州郡地方官员须向皇帝推荐人才。凡得荐者,或由皇帝亲询,以观其能,量才使用; 或即委以官职; 或待诏候补。隋、唐后渐为科举所代,不再成为选官主要途径。明洪武六年(1373)太祖朱元璋罢科举后,一度复盛。除由官员推荐外,被荐者亦可转荐,皆具名礼部,再由礼部送吏部任用。十七年复科举,两途并行。建文(1399—1402)、永乐(1403—1424)后,科举日重,此途名存实亡。


推举贤能者任官的制度。春秋时期,列国的执政,多以宗族充任,外人极少受到重用。秦国的宗法限制较少,其本族人受重用者远不如外人为多,而且敢于从下层人物中举用人才,如穆公时对于以“五羊之皮”赎取而来的百里奚的任用,即为显例。战国时,列国荐举之风已很盛行,卿大夫及接近国君的人都可以直接向国君推荐贤能之士。《战国策·齐策》记“淳于髡一日而见七人于宣王”,秦代沿用荐举之法, 并规定荐主与被荐者彼此要承担有关的法律责任。荐举之法有二:其一是根据皇帝诏令所规定的科目,由中央及地方高级官员向朝廷推举人才,称为察举;其二是相当于前代的荐举,称为直接荐举。此种直接荐举,被荐者可以是吏,也可以是民,不过都要具有某种专长。荐举后或者加以考试询问再任用,或者直接任用。魏晋南北朝时门阀势力强盛,用九品中正制来荐举人才。隋文帝废九品中正制,诏京官五品以上及总管、刺史以“志行修谨”、“清平干济”两科来察举士人。唐代仍沿用直接荐举制度,如《旧唐书·李藩传》记李藩“曾祖至远,天后时李昭德荐为天官侍郎,不诣昭德谢恩,昭德怒,奏黜为壁州刺史。”唐末至五代荐举制度趋于淫滥。宋辽金元诸代亦行荐举之制。自唐宋以来,举主与被举者连坐之法应用益广,至明清时遂完全实行有严密制度的保举之法。参见“保举”。

猜你喜欢

  • 平秩郎

    散官名。金朝置,为司天监散官,属二十五阶之第二十一阶,秩从八品下。元朝沿置,属十四阶之第十阶,秩从七品。官名,也是官阶名。金朝的司天翰林官,自从四品使,以下分为(二)十五阶。从八品下,称平秩郎。见《金

  • 护军中尉监

    官名。唐德宗贞元十二年(796)置,以监勾当左右神策军。

  • 西八作使

    见“八作使”。官名。宋置,见“八作使”。

  • 巡查

    官名。太平天国军中给事官。见“军中典官”。官名。(1)太平天国设置,职司查察。前期有天朝总巡查,天京各街道巡查,均为天朝典官;军中有巡查,为各军典官之一,员额二人,官阶为职同监军。后期统军诸王及六爵的

  • 掌犬中士、下士

    官名。《周礼》秋官之属有犬人下士二人,掌理供给祭祀用的犬牲。北周仿《周礼》之制置掌犬中士,正二命,掌犬下士,正一命。属秋官府田正下大夫。

  • 祗候

    官名。宋朝置于东、西上閤门,为閤门宣赞舍人之佐,与舍人同为阁职。元朝于各省、路、州、县分置,为供差遣之衙役。后亦指官府衙役及大户仆从头目。① 官名。宋朝内侍省、入内内侍省有祗候小内品、祗候内品、祗候高

  • 永兴宫使

    官名。辽朝永兴宫长官。总领永兴宫所属军民事务。汉人亦有任此职者。下置副使、太师、太保、世烛等职。

  • 转运使司

    即“转运司”。

  • 内侍监

    ①官署名。即内侍省,唐高宗龙朔二年(662) 改,咸亨元年 (670) 复名内侍省。②宦官名。唐朝内侍省长官,玄宗天宝十三载 (754) 置二员,从三品,掌宫廷侍奉,传宣制令,总判诸局事务。官署名。唐

  • 金吾右卫指挥使

    武官名。明洪武三十五年(公元1402年)以燕山右护卫改为金吾右卫,掌守卫皇城西面及巡警京城各门。以指挥使为主官, 下辖千户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