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政大臣
官名。清末设置,专办福建船政事务。同治五年(公元1866年)十月始任命,以沈葆桢任此职。此后多以闽浙总督、福州将军兼任。
官名。清末设置,专办福建船政事务。同治五年(公元1866年)十月始任命,以沈葆桢任此职。此后多以闽浙总督、福州将军兼任。
官名。隋炀帝大业三年(607)后门下、内史、御史、司隶、谒者五官署置,无员无禄,亦主出使。
官名合称。南朝宋、梁以称王国所置典祠令、学官令、典卫令。梁品位自流外五班至三班不等。
官名。《周礼》春官之属。一说为周朝置。掌燃火之燋(苇草)和灼龟之契(荆木),佑助卜师占卜。《周礼·春官》: “隶氏,下士二人,史一人,徒八人”,“掌共燋契,以待卜事。凡卜,以明火蓺燋,遂龡其焌契,以授
官署名。清朝浙江之铸钱局。顺治六年(1649)设局。雍正七年(1729)改今名。设监铸官二人,以同知、通判选充。掌理本省鼓铸事宜。
官名。北魏管理包括京都平城在内的代郡事务的最高长官。太武帝延和元年(432)改称万年尹,后复旧。设丞为次官,属官有功曹、主簿、通事及诸曹掾史。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定为三品上。太和十八年迁都洛阳,
①明朝国子监及地方学宫所设之诸生居住房舍,以千字文编号,故有此称。②明清科举中乡试、会试于贡院举行,入闱士子各居一席舍答卷,所用席舍称号房。光绪(1875—1908)末叶废科举,此制遂不用。
①文法吏,即通晓法律的官吏,与儒者之吏相对而言。《后汉书·胡广传》:“时尚书令左雄议改察举之制,限年四十以上,儒者试经学,文吏试章奏。”②文臣泛称。《后汉书·光武帝纪》:“退功臣而进文吏,戢弓矢而散马
官名。太平天国军中给事官。见“军中典官”。官名。太平天国设置,掌收发油盐,分设朝中与军中,朝中的为天朝典官,员额四人,官阶为职同指挥;军中的为各军典官,员额二人,官阶为职同监军。
即“帮办翼尉”。
参见“北主客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