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仿《周礼》外饔置,北周沿置。天官府膳部中大夫属官,其下设外膳中士、下士。正三命。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参见“外饔”。
官名。①沿“律博士”。②唐朝国子监置律学,初设博士一员,后增至三员,从八品下,掌教授八品以下及庶人子为生者,以律令为专业,兼格式法例; 高宗显庆三年(658)废学,以其隶大理寺,龙朔二年(662)复置
见“步军翼尉”。
官名。春秋战国置。掌乐钟演奏《仪礼·大射》: “奏《陔》。宾所执脯,以赐钟人于门内霤,遂出。”郑玄注: “钟人以钟鼓奏《陔》、《夏》,赐之脯,明虽醉志礼不忘乐。”
①任用官吏的常规。《商君书·农战》: “常官则国治。”②长期担任同一官职。《商君书·农战》:“常官治者迁官。”
官名。南诏官,与爽酋、勤齐共掌赋税。
东汉大将军府掾属、太尉府掾属、司徒府掾属、司空府掾属统称。四府掾属即四府官吏,正的称掾,副职称属。四府指大将军府、太尉府、司徒府、司空府。《后汉书·孝质帝纪》:“又千石、六百石、四府掾属、三署郎、四姓
吏名。北宋鞍辔库置,协助监官处理有关事务。
参见“十明将军”。
官名,东汉末年置,为丞相之副,佐丞相行职事。丞相,掌佐天子处理政务。《三国志·魏书·武帝纪》:“(建安)十六年春正月,天子命公世子丕为五官中郎将,置官属,为丞相副。”丞相副,即副丞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