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领本投下大都等路怯怜口民匠总管府
官署名。又称人匠总管府。设于元世祖中统元年(1260),掌怯怜口哈赤民匠一千一百余户,秩正六品。至元九年(1272),拨隶安西王位下。仁宗时改隶徽政院。英宗至治三年(1323),划归陕西行省管辖。文宗天历二年(1329),又改隶储政院。设达鲁花赤,总管,同知、副总管各一员。属下有织染提举司和管民管地二提领所。
官署名。又称人匠总管府。设于元世祖中统元年(1260),掌怯怜口哈赤民匠一千一百余户,秩正六品。至元九年(1272),拨隶安西王位下。仁宗时改隶徽政院。英宗至治三年(1323),划归陕西行省管辖。文宗天历二年(1329),又改隶储政院。设达鲁花赤,总管,同知、副总管各一员。属下有织染提举司和管民管地二提领所。
即“博尔赤”。
官名,掌侍侯,使理家事。原先有家丞、庶子、行人、洗马、门大夫五官,中兴以后省行人、洗马、门大夫。食邑千户以上的置家丞、庶子各一人,不满千户的只置庶子,不置家丞。见《后汉书·百官志》。
清朝国家银行。光绪三十四年(1908)改户部银行设。总行设北京,重要商埠、省城设分行。经理银行一般业务,并代国家发行纸币、经理国库之权。置正监督一人,副监督一人,理事四人。正副监督由清廷简任。各分行设
官名。西魏、北周夏官府兵部中大夫武候率下大夫属官,正一命。官名。见“武候率下大夫”。
官名。三国魏置,晋,十六国后赵、前秦及北魏沿置。三国魏初有营兵,担任宫禁宿卫。齐王曹芳正始六年(245),曹爽毁中垒营,以兵属中领军。后不领营兵,仅作为将军名号。三国魏,晋皆定为四品,北魏孝文帝太和十
官署名。北魏置,掌管皇帝出游行猎事务。多以他官典其事。《魏书·韩茂传》: “(韩备)迁宁西将军,典游猎曹,加散骑常侍。”
官署名。清朝刑部所属办事机构。掌追缴、收贮现审案内脏罚、脏变、脏赎银两及没收各物,会其数以送户部,并保管本部现银及堂印。设司库一人、库使二人,均为满员,经承一人。光绪三十二年(1906),刑部改为法部
见“发运使”。
官名。北魏置,为统兵将帅,位在大都督下,西魏亦置。元末朱元璋置,为大都督府副长官,正二品,吴元年(1367)改为大都督府长官,正一品。明洪武十三年(1380)改五军都督府长官。位次左都督。参见“左都督
官署名。辽朝置。北面官,统领敌烈部人组成之皮室军。设详稳等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