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书节度判官厅公事
官名。北宋太宗太平兴国四年(979) ,始于诸节度州置,以京官充任,掌助理郡政,总领诸案文移,凡郡事皆与守倅通签书。徽宗大观二年(1108),改为司录参军。南宋高宗建炎元年(1127),复旧名。临安府置一人,位在知府、通判之下,孝宗乾道七年(1171)罢,九年复置。
官名。北宋太宗太平兴国四年(979) ,始于诸节度州置,以京官充任,掌助理郡政,总领诸案文移,凡郡事皆与守倅通签书。徽宗大观二年(1108),改为司录参军。南宋高宗建炎元年(1127),复旧名。临安府置一人,位在知府、通判之下,孝宗乾道七年(1171)罢,九年复置。
官名。北魏置。《刘懿墓志》:“赵家口大将军府骑兵参军,第一酋长。”(赵万里《汉魏南北朝墓志集释》图版二九四)一说即“第一领民酋长”的省称。
清朝给予报捐官生者之凭证。捐事由户部捐纳房主办,收捐或由外省,或由部库,咸丰(1851—1861)以后由京铜局。凡报捐之官生,由户部发给执照,以为凭据。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置,北周沿置。夏官府司射司次官,佐司射下大夫掌本司事务。正三命。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官名。见“司射下大夫”。
勋官号。唐太宗贞观十一年(637) 改上大将军为之,置为十转勋官,比正三品。宋朝为第三等勋官,秩正三品。金朝为第三阶勋官,正三品。元朝为第三阶勋官,正二品,只用于封赠。明朝为第三阶武勋,正二品,再考称
官署名。北齐太常寺置,掌诸乐及行礼节奏等事,有令、丞,兼领清商部丞。隋唐五代皆置,隋令二员、丞二员、乐师八员,炀帝大业三年 (607)改乐师为乐正,置十员; 唐朝令一员、丞一员,另有乐正,掌祭享钟律,
辽朝北面官类名。辽境内,除契丹、奚各部外,尚有许多从属于契丹的部族,大者称属国、小者称部族。属国有大王、于越、左右相等官,部族则有节度使。统称属国官。一般以本族人为之,有时亦用契丹人统领。
官名。西周置。 见《从盨铭》。参与土地宅邑的交付事宜。职位大小与具体职掌不详。
官名。唐高宗龙朔三年(663 )始置太子左、右谕德各一人,正四品下,掌谕太子以道德,随事讽赞,分隶左、右春坊。宋朝仁宗、神宗、钦宗为太子时皆置,以他官兼任。金朝置为东宫僚属,正五品,掌赞谕道德、侍从文
官名。北魏末置。孝武帝欲讨高欢,以太傅,录尚书事长孙稚为此职,统率中军,其下设有中军北面大都督等。见《魏书·出帝平阳王纪》、《周书·念贤传》。
官名。初为宫中侍奉之名目。隋炀帝大业三年 (607)始置为殿内省六局长官,各二人,正五品。唐朝改殿内省为殿中省,各局沿置,正五品下。高宗龙朔二年 (662) 曾改大夫,咸亨元年 (670) 复旧。五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