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词语>历史百科>古代官职>福建闽海道提刑按察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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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亭候

    1、候望敌情之所。《后汉书·光武帝纪》:“筑亭候,修烽燧。”“诏罢诸边郡亭候吏卒。”2、候望敌情之吏卒,位在亭长下,掌候望捕盗。《后汉书·百官五·亭长》注引《汉官仪》:“十里一亭,亭长、亭候……”吏员

  • 仓部

    官署名。魏晋南北朝尚书台(省)诸曹之一。职掌全国粮食仓储出纳之政令、帐目。长官为郎(郎中),资深者称侍郎。魏晋南朝隶度支尚书,北魏前期设尚书为长官,直属尚书省,孝文帝太和(477—499)改制后复为郎

  • 比长

    官名。《周礼》以五家为比,五比为闾。比长为一比之行政官。《周礼·地官》:“比长,五家下士一人”,“各掌其比之治。五家相受,相和亲,有罪奇衺,则相及。徙于国中及郊,则从而授之。若徙于他,则为之旌节而行之

  • 大理推丞

    官名。宋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后大理寺置,员四人,掌推鞫狱事。

  • 地方自治科

    官署名。清末民政部民治司所属四科之一。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掌京外董事会、议事会设置、组织事,京外自治局、自治所各事项,自治经费之调查、监督,资政院参议员选举事。置员外郎一人主持科务。

  • 主章长丞

    官名。汉代将作大匠的属官有主章长及丞,《汉书·百官公卿表》颜师古注:“掌凡大木也。”章指大木,供建筑之用。

  • 评事

    官名。隋始置此官,属大理寺,掌平决刑狱。其后历代相沿,至清末废。民国初设平政院,院置评事数人。见《隋书·百官下》、《文献通考·职官十》。

  • 馆阁校理

    官名。北宋前期置,以朝官充任,为馆阁职事之一,掌有关编校书籍之事。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废。

  • 北军五校尉

    见“五校尉”。官名合称,又称五校尉或五校。即屯骑校尉,越骑校尉、步兵校尉、长水校尉、射声校尉。东汉时五校尉属北军,故称北军五校尉,领禁卫兵,驻防京城。后也有沿置。见《后汉书·百官四·北军中候》。

  • 水军都指挥使

    武官名。《资治通鉴·后梁纪三》记太祖乾化二年(公元912年)十一月“楚王殷遣水军都指挥使杨定真救岳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