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词语>历史百科>古代官职>禁烟总局

禁烟总局

官署名。清末民政部所属之机构。光绪三十四年(1908)设。专司全国查禁鸦片烟毒事务。设大臣五人,提调五人,帮办一人,辖文牍、会计、检查、差遣、收发五所。


官署名。清光绪三十二年(公元1906年)八月,朝廷再度提出禁烟问题,同年十月,会议政务处大臣奏拟禁烟章程十条。三十四年(公元1908年)派恭亲王溥伟、协办大学士鹿传霖、协办资政院事务景星、丁振铎充禁烟大臣。其官署为禁烟总局,管理鸦片的种植、吸食、纳税事务。禁烟大臣初置四人,宣统二年(公元1910年)增加一人;下设提调五人,帮办一人,委员若干人。内部组织分为文牍、会计、检查、差遣、收发五所,分理各项事务。后来《议订禁烟暂行章程》中规定全国禁烟事务应由民政部督催,于是禁烟总局为民政部管辖。

猜你喜欢

  • 抱器怀能科

    科举制科之一。唐代设置, 属于不遇类科目。景龙三年(公元709年)诏举,夏侯铦及第。

  • 染工中士

    官名。西魏、北周天官府太府中大夫梁工上士佐官,正二命。

  • 监医正

    官名。清末法部属官。详“法部监医正”。

  • 敕牒

    官府文书名。宋朝,凡进士及第与任知县以上官者,被差充科举考试官、出使外邦、接待外邦来使,以及僧道被旨住持寺庙,给降庙额等公事,皆用敕牒指挥,由尚书省颁降。

  • 卫镇抚

    官名。明朝各卫镇抚司设,二人,从五品,掌本卫军士之事。

  • 户籍科

    官署名。清末民政部民治司所属四科之一。光绪三十一年 (1905) 设于巡警部警政司。三十二年,改隶民政部民治司。掌编审户口、国籍更易,旗籍、民籍移转、改隶,学龄儿童就学,宗教信仰,征兵事。置员外郎一人

  • 广东部郎中

    官名。明初户部、刑部所属广东部分置,各一人,正五品。参见“广东部”。

  • 漏刻博士

    官名。①隋朝始于秘书省太史曹置。掌教漏刻生。唐朝秘书省太史局沿置,初有二十员,流外二品; 肃宗乾元元年(758)改太史局为司天台,置六员,从九品下,掌知漏刻教漏刻生。明朝钦天监(司天监)置六员,后革五

  • 元子

    周朝天子和诸侯的嫡长子。《诗经·鲁颂·閟宫》: “建尔元子,俾侯于鲁。”《仪礼·士冠礼》:“天子之元子,犹士也。”

  • 内阁总理

    官名。民国初沿用清制,有内阁总理一官。后改内阁为国务院,设国务总理。内阁总理,既相当清代的总理大臣,也相当后来的国务总理。北洋政府时期国务总理的通称。见“国务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