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审刑院事
官名。宋置,为审刑院的长官,见“审刑院”。
官名。宋置,为审刑院的长官,见“审刑院”。
官署名。北洋政府于民国十年(公元192 1年)十月十八日公布《特种司法事务委员会章程》,设立特种司法事务委员会,是专门处理外国人案件的机构,属司法部。设委员长一人,委员八人,均由司法总长聘任。内部分设
官署名。①北宋前期三司所属机构。掌三司军将、大将等无品武官名籍,差除押送纲运等差遣。设管辖官二人,以判开拆司与内侍都知、押班充任。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并归刑部都官司。②宋朝州府衙门下属
官名。据《汉官》所载,汉代每陵有食监一人,秩六百石,监丞一人,秩三百石,中黄门八人,从官二人。
官名,辽朝置,属北院都部署司,佐北院都部署掌北院部族军民之事。见《辽史·百官志一》,参看“北院”条。官名。辽置,为北院都部署司的副主官。见“北院都部署司”。
官名。十六国前凉置,主管军中法律事务。《晋书·张轨传》:“於是(张重华)以(谢)艾为使持节、都督征讨诸军事、行卫将军,(索)遐为军正将军,率步骑二万距之。”
满语官名。汉名为族长。
见“收掌”。
辽朝职官类名。属南面官,辽十二宫各有汉人丁户,设汉人行宫都部院总领汉人之事,各宫又分设汉人行宫都部署司分理汉人。统称为南面宫官。
尚书省正副长官泛称。《晋书·苻登载记》附《徐嵩传》: “此年少落落,有端贰之才。”尚书省的副长官称端贰,即端副,如尚书仆射。《晋书·苻登载记·附徐嵩》:“此年少落落,有端贰之才。”
任官制度。又名历事。明朝国子监监生坐堂到一定期限后,分拨各衙门历事。有历正、杂历、长差、短差之分。正历、杂历、长差期满即可补官,短差或材力不及者仍回监坐堂读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