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词语>历史百科>古代官职>盐政

盐政

官名。清朝管理地方盐务之最高长官。康熙(1662—1722)中改巡盐御史设。长芦、两淮、河东各一人。三十年(1691)增设福建、广东、广西各一人。由特旨简充或都察院奏差者,各带原衔品级,由内务府官员简用者仍带御史衔。掌督察征纳盐课,调剂时价及纠察所属盐务官员。其后改制,总督兼盐政者六人;两广总督兼管广东、广西,福建总督兼管福建、四川总督管理四川,陕甘总督管理甘肃花马池,两江总督兼管两淮,直隶总督兼管长芦。巡抚兼盐政者三人:浙江巡抚兼管两浙,山西巡抚兼管河东,云南巡抚兼管云南。各省盐政既无办事专署,亦不专置属官,形同虚设。具体办理盐务乃归盐运使司、盐法道等衙门。


官名。清初沿明制,差御史巡视各省盐课,以京员带衔充任,后改称盐政,以后多由各省督、抚兼任。参看《清史稿·职官三·都转盐运使司盐运使》。

猜你喜欢

  • 都内丞

    官名,属大司农,为令之副,佐令掌京师库藏。参看“都内”条。

  • 东京都总管府

    官署名。辽朝置,总领东京军民政事。

  • 卒正

    官名。① 领兵将官。汉武帝时,左将军荀彘出辽东,其属有卒正。②新莽郡一级地方行政机构长官。天凤元年(后14),王莽据《周官》《王制》之文置卒正、连卒、大尹,职如太守。以侯典郡称卒正。1、官名,西汉武帝

  • 国论忽鲁勃极烈

    官名。金置。太祖建国时,以四勃极烈共掌国政,将国相撒改为国论忽鲁勃极烈,意为国家诸部统帅勃极烈,参议国政,统军作战。太宗改制,仍存此职。熙宗时废。

  • 大官署署令

    官名。明朝光禄寺大官署长官。洪武八年(1375)始置,一人,从六品,后改称署正。掌供祭品宫膳、节令筵席、蕃使宴犒之事。

  • 厨人

    官名。春秋战国郑、赵等国置。掌庖厨。《史记·郑世家》:“子驷怒,使厨人药杀厘公。”又《赵世家》:“使厨人操铜料以食代王及从者。”

  • 车驾司郎中

    官名。即“车驾清吏司郎中”。官名。明朝始设此官,属兵部,为车驾司主官,掌管滷、仪仗、禁卫、驿传、厩马等。清朝沿用明朝官制,也设此官,掌管驿传、邮符、牧马等政务。清朝末年废。参看“车驾司”和“车驾清吏司

  • 宗属寺少令

    官名。渤海国官,宗属寺次官。

  • 监察院

    官署名。民国时国民政府五院之一,为全国最高监察机关,民国十七年十月置,设院长、副院长各一人,以国民政府委员任之;设监察委员二十九至四十九人,由院长提请国民政府主席依法任免。其职责为依法监察弹劾。官署名

  • 遂法上士、中士

    官名。《周礼》秋官之属有遂士中士十二人,各掌四郊其遂的民数及狱讼。北周依《周礼》之制,以距王城百里以外至二百里的地区为遂。置遂法上士,正三命;遂法中士,正二命。属秋官府刑部中大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