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清朝内阁属官。掌缮写之事。额设四十六人,满洲四十人,蒙古六人。
官名。见“太仓署令丞”。
官署名。宋神宗元丰 (1078—1085)改制,门下省、尚书省各置,后中书省亦改主事房置。掌文书收发之事。宋代三省吏员办事诸房之一。中书、门下、尚书三省均置,主受遣文书。中书省的开拆房,元丰时本名主事
宋朝宫观官名。真宗大中祥符九年(1016)置,掌修建景灵宫之事。后用为祠禄官。
①官名。殷朝始置,掌管家务和家奴。西周、春秋沿置,为王室总管·掌王家内外事务,传达君王王后之命。后为官吏通称,百家之长称太宰或冢宰,卿大夫家臣之长称家宰,卿大夫采邑总管称邑宰,都邑长官如中都宰,以及膳
参见“水部”。
官署名。又称“稽察内务府御史衙门”。清朝都察院所属机构。掌稽察内务府事务,兼稽察紫禁城内混入客留闲杂人等之事。雍正四年(1726),设内务府御史四人,十三年裁。乾隆三年(1738)复设二人,由协理陕西
官名。即国子博士,唐高宗龙朔二年 (662)改,咸亨元年(670)复名国子博士。
官名。宋朝吏部侍郎右选置,参掌本选之事。参见“侍郎右选”。
见“国论左勃极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