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藩部各司掌印
官名。清末理藩部旗籍、王会、典属、柔远、徕远、理刑六司各以掌印一人为主官,由郎中或员外郎充任。参见“理藩部”。
官名。清末理藩部旗籍、王会、典属、柔远、徕远、理刑六司各以掌印一人为主官,由郎中或员外郎充任。参见“理藩部”。
官名。北魏置。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定为从五品下,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未见。
州的等级之一。宋制有中下州,为第七等州,在辅、雄、望、紧、上、中之下,下州之上。参见“望”。
官名。唐德宗贞元二年(786) 置为左卫长官,位大将军上,置一人,从二品,掌宫禁宿卫,总制五府及外府。宋朝为环卫官,无定员,无职掌,多以宗室为之,亦为武臣赠典。神宗元丰(1078—1086) 改制前为
官名。北宋太祖建隆元年 (960)置,以加封吴越国王钱俶。后不设。钦宗靖康元年(1126)复置,以赵构为之,置大元帅府,掌率天下兵马,许以便宜行事。赵构即皇帝位,遂省。建炎元年(1127),罢大元帅府
科举科目。亦称“博学宏词科”。南宗高宗绍兴三年(1133)沿唐制再立,为主要制举科目。金章宗明昌元年(1190)设为宏词科。至清乾隆(1736—1795)中,讳改“宏”为“鸿”。科举制科之一。宋置,属
官名。金置,属太府监。使,从六品;副使,从七品。掌九谷廪藏、出纳之事。
官名。宋置,见“四方馆”。
官员任用限制之一。汉代即有此种规定,如《汉书·贡传禹》记孝文帝时,吏坐赃者,禁锢不得为吏。唐代亦有对犯赃者任官的限制规定,如开元十年(公元722年)三月诏:“内外官有犯赃至解免以上,纵缝赦免,并终身勿
官名。明清土官名号之一。文职。广西、贵州等省设有,设于州或土州内。从九品。有自己所管辖之地区,受地方官约束。世袭,其承袭事隶吏部。详“土官”。文职土官名。清制,贵州省一人,置于黄平州重安司。
撰定礼制的机构。南朝齐、梁置。设吉、凶、宾、军、嘉五礼新旧学士。《梁书·徐勉传》:“时修礼局住在国子学中门外,东昏之代,频有军火,其所散失,又逾太半。天监元年(502),(何)佟之启审省置之宜,敕使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