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词语>历史百科>古代官职>法部参事

法部参事

官名。清末法部属官。光绪三十二年(1906)刑部改法部,设承政、参议二厅,始置。每厅二人。掌襄理厅务。

猜你喜欢

  • 司盟下士

    官名。西魏、北周秋官府掌朝下大夫司盟中士佐官,正一命。

  • 乡自治会

    乡自治组织的议决机关。北洋政府大总统袁世凯在民国三年(公元1914年)停办各级地方自治,袁世凯死后,北洋政府复于民国十年(公元1921年)七月三日公布《乡自治制》,但未实行。其规定如下:乡为法人,受县

  • 西北路招讨司

    即“西北路招讨使司”。

  • 县侯

    爵名。①汉朝置,即食邑为县之列侯。汉制列侯大者食县,小者食乡亭。三国魏置为第七等爵,位男下、乡侯上。晋朝定位在开国县男下,三品。南朝宋因之。北齐设散县侯,位低于开国县侯,高于开国县伯,三品。②南北朝、

  • 离官啬夫

    官名。战国秦置。秦制,附设的官府机构称离官。长官称离官啬夫。《睡虎地秦墓竹简·金布律》:“都官有秩吏及离官啬夫,养各一人。”

  • 击胡侯

    官名。西域危须等国置,员一人。见《汉书·西域传》。官名,汉代西域龟兹国、车师后国等置此官,负责防御抵抗匈奴等胡人。《汉书·西域传·车师后国》:“击胡侯、左右将、左右都尉、道民君、译长各一人。”

  • 检事员

    官名。北洋政府附设于外蒙古各级审判处,掌检察民、刑事案件,即检察官之职。

  • 典天鱼

    官名。太平天国天王府置,属朝内典官。员额一人,官阶为职同指挥。

  • 传舍啬夫

    官名,即“传舍吏”,为管理传舍的小官吏。参看“传舍”、“传舍吏”条。

  • 京师大学堂

    清末所设之新式学堂。光绪二十四年(1898)创办。置管理京师大学堂事务大臣一人,总教习一人。分诗、书、易、礼四堂及春、秋二堂。二十六年,八国联军占领北京后停办。二十八年复校,增设预备科 (政科、艺科)